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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醉驾被拘成了“因公负伤”?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 邵阳市纪委宣教室

         前天晚上,成都交警四分局挡获了19名醉驾司机。清醒后的“醉司机”们意识到,自己将面临15天的行政拘留。其中,刘某已经为未来15天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在一个粉色纸袋里,毛巾、牙刷等生活用品一应俱全。对此,刘某说,自己这一次被拘留是“因公负伤”,所以单位领导派人送来了以后15天的生活用品。(8月30日《重庆晚报》)
  报道称,刘某所在单位设宴招待客人,刘某前往作陪并与客人畅饮。刘某醉驾被交警查获后,单位领导在第一时间打来电话安抚,且表示其在被拘留的15日内工资照发,还送来了生活用品及中华牌香烟慰问。
  司机醉驾,本是严重的违反交通规则行为,理当受到处罚。可在这家单位领导的眼里,这是工作需要的“因公负伤”,应予表扬。看来,“因公负伤”的是司机,可“伤”的却是单位领导,且“伤”得不轻。
  首先,这是交通法规意识淡薄的表现。禁止酒后驾车,这是基本的交通规则。单位领导容忍司机醉驾,甚至像对待功臣一样对违规司机进行慰问,这只能说明单位领导是一个地道的法盲。而这种法规意识缺失的严重后果,就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其次,这种无原则的关心,其实是一种伪关心。表面看,领导及时打来电话安抚,并派人送来慰问品,这是一种关心。可事实上,这种关心是建立在对司机、对他人生命漠然视之基础上的虚假行为。试想,倘若司机醉驾真的出了重大的交通事故,该问责单位领导时,单位领导恐溜之大吉、百般推脱了。
  可以说,单位领导看中的仅仅只是司机的饮酒海量,能为单位其实就是为领导本人挣来一点点“颜面”,这实质上是一种私心,而非真正的关心、爱护他人。连别人生命都不敬畏的人,又谈何去关心他人?
司机醉驾该好好地醒一醒酒,单位领导同样需要好好地醒一醒脑。否则,此类荒唐的“因公负伤”事件一再发生,只能让人毛骨悚然。
(作者:邵阳县纪委 陆志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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