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主监督干部作风的实践思考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09-09-01 09:21
来源:衡山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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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盛小平
干部作风建设是党风政风建设的关键,事关全局,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实践中对作风建设的成效如何设定一个比较客观的、可比的依据,分出干部个人的优劣,避免出现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局面。针对这一问题,我们积极探索采取民主的方式,对全县机关干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作风测评。测评有三大目标:一是实现作风评价的科学化,以民主为手段,得出一个相对比较准确的具有可比性的干部个人工作作风客观数据。二是延伸管理层次,将长期游离于县委县政府直接管理之外的机关一般干部纳入进来,着力解决一般干部不在状态的问题。三是发现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以便对症下药。
一、民主测评机关干部工作作风的作法
2008年12月,县委组成7个考核组对全县各单位进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将干部作风测评作为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测评的对象是: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人民团体、政府各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乡镇机关和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所有在岗人员。政府部门驻乡镇工作并接受乡镇机关管理的人员,参加所在乡镇测评。工作作风测评表主要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效率、工作纪律四个方面进行测评。每个方面设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优秀”计10分,“良好”计6分,“一般”计3分。测评前发布测评预告,并将测评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民主测评工作遵循公开、透明、客观的原则,在测评对象所在机关由全体在职人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集中进行,测评乡镇机关邀请村(居委会)支部书记参加测评投票,全县参评人员共计2700余人。测评结束后,测评结果向单位负责人通报。全县测评结果汇总情况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并抄送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测评结果,对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化经济环境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开展集中评议,对整改措施不力的,在全县通报并在媒体曝光。对反映集中、表现较差的人员,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截止目前,已对4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10人限期整改,并拟对5个单位开展集中评议。
二、测评结果分析
本次测评的县乡机关单位共计94个(含副科级单位,学校和医院未参加测评),被测评人数总计2383人,其中正科级领导205人,非领导职务的37人(75个单位的退二线人员未参加测评),班子成员578人。
1、干部队伍总体表现较好。在被测评的2383名干部职工中,95%以上的干部得分在36分以上(40分为满分),只有4人得分低于20分,需要进行诫勉谈话。在测评的94个单位中,有11个单位的58名班子成员全部为满分,占10%,另有125名班子成员在本机关测评中位于前4名,占班子成员总人数的21.6%,两项合计占班子成员总数的31.6%。
2、少数领导干部作风欠佳。从各单位干部测评得分排名看,领导干部的位置比较靠前,但也有少数领导干部得分不理想。有40名领导干部在测评中居本单位后三名,其中14人在机关处最后一名(单位一把手4人)。调查发现,领导干部作风问题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作风不够民主,单位其他干部平时看在眼里怨在心头。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把手身上。二是开拓进取精神不强,业绩平平,工作能力不突出。三是工作不务实,自以为是,自命不凡,脱离群众。有个单位的副职因为是全日制本科毕业,便以高素质人才自居,看不起身边的同事。四是自我要求不严,上下班拖拉,不安心工作,不务正业,个别的还沉迷于赌博。五是工作方法不当,伤害了部分干部感情,这些干部串联起来,在测评时打低分。
3、乡镇站所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从各乡镇得分情况看,站所干部职工比较靠后。在乡镇机关排后三名的51人中,一般干部职工41人,其中行政干部(团委、妇联、民政)8人,占15.6%,站所干部33人,占64.7%,具体为计生办6人,水管站4人,财政所4人,广播站3人,文化站5人,经管站3人,国土所2人,工友4人,其他2人。站所干部职工作风问题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工作不务实,有的站所干部上班签到就走人,很少与村干部和其他乡镇干部联系,也很少下基层。二是工作态度不端正,有利益就上,有矛盾就交,遇事推诿,办事拖拉。三是能力水平一般,不想事,不干事,干不成事。
4、县直单位中“机关病”比较突出。一是好好先生多。参加机关测评的全部是本机关工作人员或二级机构负责人,相互知根知底,本应通过测评分出优劣,但许多干部都抱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态度,只要不是与自己有过节,只要不是太出格,都会高抬贵手,全部打高分,打一样的分。从得分看,县直单位中个人得分非常接近,雷同分多。县能源生态局等8个单位所有机关干部全部为满分。二是不在状态的占有一定的比例。县直单位排后三名的股级以下干部职工117人(不含得分在39分以上的),其中正副股长39人,其他干部职工74人,工勤人员4人。这些干部职工的主要问题有:工作特别懒散,不服从安排,不遵守出勤制度非常突出,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也有个别人是因为性格孤僻,不善与人团结共事。调查发现:一些长期在机关工作的干部,提拔无望,以“老油条”自居,对工作抱着无所谓的态度,在年轻领导面前摆老资格,老虎屁股摸不得,想做就多做一点,不想做就少做一点;一些从乡镇调进机关的年龄偏大的领导干部把机关当成退养的处所,工作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从领导岗位退下来的同志可以不上班,不参加会议,管理基本失控,但待遇一分不少。受这一环境影响,机关其他少数干部精神难振,导致工作效能低,服务态度差。
三、干部作风方面问题的成因分析
通过将测评数据与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比对发现,测评结果基本反映了各单位干部平时的工作作风,具有较高参考价值,为今后抓干部作风建设指明了方向。通过测评,发现了不少问题,有待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1、主管部门抓干部作风建设的力度不大。调查中发现,不少单位在干部作风建设上手段不多,措施不力,制度执行不到位,一些单位的签到制度形同虚设,个别单位连考勤制度都没有,干部作风放任自流,导致纪律松弛。有个单位召开测评大会时,尽管县委考核组的同志和单位领导都在场,但会场60多人交头接耳,十分嘈杂,主持会议的考核组长连打三次招呼都不见好转。造成这一结果的主要原因有四:一是不想管。随着职能的转变,一些部门的职能弱化,工作量减少,有些与上面对口设立的单位到了县级基本没什么业务,本来就没什么事可干,不管误不了事,管严了大家有意见,不如不管。有的领导认为只要单位有钱用,年底上级考核能过关,就万事大吉,抓作风不过是形式主义。一个单位规定:只要全年完成了多少创收任务,可以不来上班,工资福利照发。有的领导认为工作任务多,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要不出事就好。二是不敢管。有些一把手自我要求不严,作风拖拉,“己身不正,何以正人”;有的领导怕得罪人,影响自己“进步”,对一些作风不好的人抱着“惹不起躲得起”的态度,听之任之,将工作任务全部压给听话、作风好的干部,造成“作风差的耍死,作风好的累死”。三是不会管。一些党政一把手在汇报作风建设情况时,讲不出个一二三,说明平时对这项工作根本没有进行过深入思考。一些领导干部遇到问题,总是将其归入体制机制的原因,显得束手无策。四是管不了。如乡镇站所干部职工人事工资关系在主管部门,工作地在乡镇,这就造成了管得到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了,乡镇测评处后三名的51人中,站所干部职工33人,占64.7%。这还不包括那些未纳入乡镇考核的站所干部职工,如农业、畜牧、林业、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对从领导岗位退二线的正副主任科员,也没有统一的管理规范,各单位都觉得不好管,有的单位干脆不管。对这些前领导干部,新领导一般不想得罪,各项待遇(含出勤奖、通讯费)一分不少,对所在单位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参加本次测评的37名正副主任科员中,有11人位于后三名。
2、上级机关监督检查不够。当前抓干部作风存在五多五少:会议讲得多,监督检查少;文件下得多,落实抓得少;讲现象多,抓典型案例少;应付检查的多,求实效的少;严格要求多,从严惩处的少。之所以造成这一结果,主要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职责不清。抓干部作风,县纪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都有职责,尽管县里成立了干部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但这是一个临时机构,没有固定的工作人员、办工场地、工作经费,机构运转不顺畅,各机构平时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二是检查不够。对各单位的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主要通过群众信访举报,领导批示等获取,领导一过问,就搞一次明查暗访,没有形成常态化的检查机制。三是惩处不严。作风上的问题,往往还不够纪律处分的程度,一般采用批评教育的方式。检查中即使发现一些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只要未扩散,都会以“家丑不可外扬”作为理由,内部处理,不能真正教育当事人,警示其他人。
3、民主监督缺失。首先是法规创制时缺乏民主精神。现行行政法规基本上是由部门起草的,其立法主旨就是为了便于管理,并不可避免地有保护本部门利益的自利倾向,其制度设计上就先天缺少便民利民和接受民主监督的考虑,这就助长了部门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以致形成“公仆当爷爷、主人当孙子”的怪现象。第二是群众监督的意愿不强。干部作风好坏,群众最有发言权。但我们的老百姓是很宽容的,他们到政府部门办事,只要最后办成了,不管中途经历了什么波折,一般不会想要投诉,最多发几句牢骚;同时群众监督的途径也不畅,遇到不平事,不知通过何种方式,向哪家机关举报,还担心举报后干部与自己为难,办不成事。第三,其他监督主体监督不了。人大政协的监督主要针对部门负责人,对各部门干部作风的问题,提一提,讲一讲,不可能采取其他直接的措施。县级新闻舆论部门与其他单位是平级单位,除非是领导有安排,否则绝不会主动对其他单位的干部作风进行舆论监督。第四,干部对民主监督有戒心。人都是有惰性的,习惯了高高在上,一下转变过来会有些不适应,心理上有抵触情绪。这次测评与我们的预估有一定的落差,如测评雷同分数多,分数差距小,难以分出优劣等问题。造成这一后果的原因很复杂,但是干部自我保护的本能是重要的一条。个别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测评前打招呼,要求干部打高分和满分。
4、体制机制滞后。现行的干部管理体制,基本沿用了计划经济时代的那一套,没有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激励和惩诫机制。一是激励措施不灵。干部的工资由县财政统发,部门可以运用的激励措施非常有限。现有激励措施大致有升职、晋级、发奖金、考核评优等。在县一级,绝大部分干部当到正科基本上就到了尽头,没有前进的阶梯,就没有了动力,工作干劲自然会松懈。而晋级是按固定的工作年限计算的,只要不犯错误就会自然晋升,没有激励效果。年终奖金固定是一个月(或一个半月)的基本工资,考核称职就人人有份。考核评优就是多一个证书和二三百块钱,与干部使用和晋级等关系不大,吸引力不大,并且一些单位评优采用轮流坐庄的办法,含金量本来就不高,更丧失了精神鼓励的作用。二是评价办法不健全。评价干部尽管引入了一些民主机制,但还存在不少弊病。如干部民主测评,只针对领导干部,一般干部就没有了压力。而这种将管兵,兵评将的制度,由于将和兵有共同的利益,最后的结局就是相互妥协,相互保护。现实中我们看到,只要一个人没有受到纪律处分或司法追究,就不可能被评定为“不称职”,究其原因,就是撕不开情面,斩不断利益纠葛。这次作风测评,乡镇的测评结果相对客观些,就是因为有村支部书记参加,扩大了民主的基础。三是惩诫机制不力。对干部(特别是一般干部)作风问题的监管和惩处,第一责任主体是主管部门。一旦出了问题,如果没有上级机关的强大压力,主管部门是不可能有“挥刀自宫”的勇气的。有时即使上级有明确要求,部门在落实上也是推三阻四。同时,由于对干部作风缺乏一个科学的量化的评价体系,惩诫就没有操作性强的依据。
四、工作建议
1、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抓干部作风建设的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抓干部作风不力,群众意见多的,要对有关领导进行诫勉,并进行全县通报;对因干部作风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就地免职处理。进一步增强抓干部作风的合力。要抽调专人组成相对比较稳定的作风办工作人员队伍,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定期开会研究工作,及时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统筹各机构力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定期下发督查通报,保持抓作风建设的浓厚氛围;要运用纪律和组织措施,严肃处理作风不佳的干部职工,提拔重用作风优良的干部,突破“好的不香,差的不臭”这一怪圈。县级领导要加强对联系和分管单位干部作风建设的检查和指导,将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总抓手。
2、要完善干部作风考评机制。一是充分发扬民主,建立多层次的干部作风民主测评办法:在服务对象中进行测评,主要测评具体办事人员,向办事群众发放作风测评表,在每个单位设立作风测评票箱,定期开箱统计;在机关干部中进行测评,主要测评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在全县干部群众中随机进行测评,主要测评各单位的工作作风;还可委托专职社会调查机构,就特定的内容进行调查统计。要将干部作风民主测评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固定下来,年年搞,让干部职工绷紧一根弦。要将单位抓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列入民主测评内容,对抓作风建设不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重点关注,组成指导组进行常年指导。要对测评表作进一步的完善,给参评人更大的权衡空间,拉开分值。要保证参评人自由意志的表达,提高测评分的真实性,对全部为满分的单位,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了解。将这些测评数据按一定的方法汇总,得出一个比较科学客观的单位和干部个人作风评价数据。二是运用现代科技,建立电子政务服务系统。服务对象可以从网上查看本人申办业务的进度,未按时办结的,电脑系统自动生成对经办单位和经办人的负面评价。三是完善制度,规范干部职业行为。要探索建立干部行为准则,形成可以普遍适应的机关工作规程,明确干部个体权力和责任的边界,量化机关工作考核指标,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3、要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便民利民举措的创新上出实招。对部门规章以及行政法规中的不合理因素,要敢于变通,只要不违反立法精神,就要勇于尝试。当前要特别重视在精减行政审批项目、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收费项目等方面下功夫。二是坚持因事设岗,在推进机构改革上求突破。在县一级,要将那些职能弱化、业务单纯的部门大胆撤并,不追求与上级部门的一一对应,要将有限的人力资源充实到工作任务繁重的部门、直接为人民群众服务的部门。机构设岗定责要更科学,确保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不让闲人和懒人有容身之地。三是理顺关系,在加强干部人事管理上堵漏洞。对测评中暴露出的带普遍性的问题,要研究出台制度进行规范。如站所干部管理体制的问题、干部不在状态的问题、退二线干部管理使用的问题等。四是强化激励保障措施,在形成干部队伍合理的竞争机制上闯新路。要增加单位负责人对干部奖惩的裁量权,在收分配上拉开合理的差距;要充分发挥精神奖励的作用,除年度考核外,还设立一事一奖,通过授予荣誉称号、发给勋章、召开庆功会、表彰会、设立荣誉室等方式,激发干部的荣誉感。要完善干部惩诫办法,严格执行公务员辞退制度,打破机关工作人员的铁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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