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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一支笔”审批蜕变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醴陵市纪委

       近期,在醴陵市近期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中,以及近年来各类经济案件取证、相关审计及审计调查中发现,有一些单位和部门的“一支笔”审批演变成了“一个人”审批,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对“一把手”审批的监督普遍乏力,乱拨、乱支、乱报账乃至贪污、挪用公款的行为时有发生。而在现行财政、财务管理体制下,“一支笔”审批是加强财务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如何加强对“一支笔”审批的监督,确保公款安全,是规范单位财务管理的现实问题。
       目前,个别单位和部门的领导,法律意识不强,财经纪律淡薄,个人说了算,把“一支笔”审批视为一种显示个人权力、捞取个人好处的工具。在资金的管理上,年无预算安排,月无用款计划,使用资金随意性较大;在财政开支上,大事独办,小事全揽,常以跑项目、要资金为名,在财会人员手上拿走的是现金,交还财会人员手中的大多是各种票据和报销凭证,甚至是“白条”,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更有的报销凭证只有领导个人签批,不见事由和经办人。
       由此,基层纪委建议:一是加强审批监督。应加强“一支笔”审批在资金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强化对资金使用的监管。报销凭证在“一支笔”审批前,应先送本单位的纪检和财务人员(报帐员)审核其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未经审核的报账凭证,“一支笔”不能签批,财会部门不予报账。二是开展追踪问效。单位应建立财经小组及监督部门,对其资金的使用进行后续监督,特别是对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追踪问效;要相应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加强群众监督,使“一支笔”审批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强化统管监控。县(市区)、乡财政部门在对其各单位和部门的资金实行统管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强对其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方面的监督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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