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切莫让“礼尚往来”蒙住双眼

李祚国
重庆市大渡口区原副区长顾绯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打招呼、帮忙揽业务大肆收受多个规划设计公司和开发商“好处费”200多万元。近日,重庆市二中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顾绯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
经查,1997年至2008年间,顾绯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共计199万余元,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变相受贿60余万元,收受美元2万元、港币3万元。顾绯在受审时,承认逢年过节时确实收受了不少红包礼金,然而却说“那只是礼尚往来,不是受贿”。笔者认为,顾绯是在偷换概念,企图以“礼尚往来”为幌子掩盖其受贿犯罪的事实,其实这是一种典型的“以礼代贿”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迎来送往,礼尚往来,实属人之常情。然而,一旦“人情”与“礼金”勾搭成奸,“礼尚往来”就有了异味。顾绯认为收送红包礼金是“礼尚往来”,不值得大惊小怪。其实,他根本没有认识到这是一种典型的“以礼代贿”行为,同样是受贿。官员一旦有了收送红包礼金是“礼尚往来”的错误认识,必定会被“礼尚往来”蒙住双眼,分不清是非曲直,违纪违法甚至犯罪就不可避免了。
首先,容易使收送红包礼金者产生“感情效应”。一些收送红包礼金者错误地认为这样做能增进感情,送红包礼金者打着“礼尚往来”的牌子理直气壮地送,收红包礼金者怀着“礼尚往来”的念头心安理得地收。有钱者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不惜动用金钱、攀附权贵;有权者为了获取金钱,不惜收受贿赂、徇私枉法。不管是送者还是收者,都认为这是一种感情的表达,你对我有情,我对你有义,红包礼金送得越多、收得越多,感情越深厚。殊不知这是一种“温水煮蛙效应”,会让收礼者在不知不觉中丧失警惕,在行贿者的笑声中和阿谀奉承中半推半就地收下,久而久之,就落入了行贿者的圈套而不能自拔。
其次,容易使收送红包礼金者产生“规避心理”。一些收送红包礼金者错误地认为送红包礼金不是行贿,即使算是行贿,受到惩处和打击的也很少;收红包礼金不属于受贿,既不违纪也不犯法。因此,在感觉上就少了一些惧怕心理和心理压力。一些别有用心者就是利用这一点,选择“礼尚往来”这种方式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结果使收受红包礼金者都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
再次,容易使收送红包礼金者产生“弥散效应”。不管是送送礼者还是收礼者都有一种从众心理和攀比心理,你送我也送,你收我也收。你送一千元,我送一万元;你收一万元,我收十万元。正因为这样,在10年时间里顾绯收受贿赂200多万元,喻某、彭某某、刘某、郭某、何某等人都给顾绯送过钱或物,从而达到“互利双赢”的目的。这种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关系就是贪官口中所谓的“礼尚往来”。
一些腐败官员假“礼尚往来”之名,行“权钱交易”之实,大肆收受贿赂,带来了严重后果,每一个党员干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和警惕,要正视其危害。要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共产党人的道德标准为准绳,提高觉悟,切莫让“礼尚往来”蒙住了双眼。要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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