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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选面试大评委制,请继续向公平目标进发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09-11 10:45 来源:《检察日报》

                                                                    杨维立
  据9月7日《华西都市报》报道:9月6日,四川省公开选拔副厅级领导干部面试工作在省委党校进行。本次面试首次采取大评委制,由88名考官和160名群众评委组成。入围面试的考生有121人,分八组进行24个职位的面试。每组共设评委31名,其中考官11名、群众评委20名。群众评委由各级党代表60名、人大代表50名、政协委员50名组成。吸收“两代表一委员”担任面试考官,在四川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中还是第一次。

  按照规定,面试与笔试都是公选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相对而言,面试比笔试更能体现考生的综合素质。但既然是面试,就会以评委的主观评判为主,带有较强的人为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一次访谈中曾作出这样的表示:“笔试和面试两种考试形式都很重要,当然大家对笔试的公正性怀疑不太多,但是对面试提出了种种疑问,这是可以理解的。”现实中,有的考生笔试成绩名列前茅,面试却被莫名淘汰;一些笔试默默无闻的考生在面试中却一鸣惊人……凡此种种,都说明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面试环节有较多的不确定性。客观上,面试难以做到像笔试那样简单、直观地画个“硬杠子”。而且,评委的知识水平、认识角度甚至不同的喜好都会影响到考生的成绩。

  正如一位西方大法官所言,“公平的实现本身是不够的,公平必须公开地、在毫无疑问地被人们所能够看见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点至关重要。”这一点也正是公选面试成功与否的关键。由此联想到不久前媒体披露的合肥7名招投标评委受贿窝案:7名专家在担任合肥市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投标单位给予的贿赂款,并在评标中“打高分”帮助该投标单位中标(8月21日、26日《法制日报》)。投标的企业是如何联系并买通这些随机抽出的专家呢?一涉贿专家“揭谜”说,合肥的业内圈子就那么大,大家都彼此熟悉。只要投标企业联系到其中一名专家,就能顺藤摸瓜找到其余专家。即使企业联系不到专家,也可以雇用类似于商业间谍之类的人,专门负责打听联系专家。隔行不隔理,道理都是彼此相通的。对于公选面试来说,合肥7名招投标评委受贿窝案的教训同样值得吸取。由彼及此,现实中并不能排除这样的可能:在一个地方,如果公选面试时当评委的总是那么一小群人,那么只要哪位被定为评委或许很快就会成为被“公关”的对象,让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有机可乘,钻空子。退一步讲,即使结果客观公正,也难免引起种种猜测和怀疑,甚至导致某些小道消息不胫而走。

  鉴于此,四川省采用大评委制,着力于创新模式,使评委手中的权力由集中走向分散,降低评委被“公关”的概率。如此一来,即使少数人被“公关”也起不了实质作用。我想,总不至于有谁“能量”大到对200多名考官和评委都“走关系”吧?一切都公开着,众目睽睽之下,即使有人想“偷天换日”也难。况且,有“两代表一委员”在现场监督,也给其他考官带来了有形无形的压力,促使他们增强自律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可以说,大评委制实实在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因为它营造了公平、健康的竞争环境。所以,广大考生能够放胆、放心、放手一搏,赢,自然是赢得问心无愧;输,也输得心服口服。

  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提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四川省推出的公选面试大评委制,既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公选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当然,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比如,群众评委该如何确定?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来确定才能真正代表群众?又如,考官评分和群众评委评分满分均为100分,考官评分占面试总成绩的80%,群众评委评分占面试总成绩的20%,这个“八二开”的比例是否科学合理?还有,180名群众评委中,只有35名来自基层一线的群众代表,比例不足20%,对面试总成绩的影响力是否太弱了……虽然说瑕不掩瑜,但也要看到,公选面试的程序设计上,仍需公选工作的组织者开动脑筋,作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对此,我们充满信心地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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