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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和腐败”拷问的是公众对腐败的容忍度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株洲市纪委

     
  “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的“温和腐败说”最近成为网络的一个热门话题。(人民网)
  赵仕永的腐败“温和”吗?答案是否定的。媒体将赵仕永的敛财方式归纳为五种:为人提供帮助、发挥县委书记的核心权力决策作用、去企业调研、直接或间接地开口要、个人购物公家报销。其中,既有日常腐败,也有权钱交易,还有吃卡拿要。这些,分明都是官员惯用的腐败手段。
  不论是“不给钱就不办事”,还是“办事给钱”,同样是权钱交易,是为个人谋取利益。与“暴力腐败”一样,“温和腐败”同样会破坏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可见,“温和腐败”与“暴力腐败”,其实并无本质区别。
  赵仕永们会有“温和腐败”的想法,其实是在为自己的贪污腐败找借口。“我的腐败是温柔的,别人的腐败是暴力的,我和别人是不一样的”,通过不断地自我说服、自我欺骗、自我催眠,在贪污腐败面前,赵仕永也便逐渐理直气壮起来。与此同时,为官操守、党性原则,也就慢慢地淡忘了。遗憾的是,赵仕永的“温和腐败”能将他自己说服,甚至能说服一些公众,却无法永远也无法说服党纪国法! 
  赵仕永的“温和腐败说”在少数人心中可能不乏认同感。笔者认为,这种认同感有多强,我们对腐败的容忍度就有多大,反腐败工作的难度就越大。这也是反腐倡廉建设需要解决的一个大问题。(吴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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