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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矿难关键在监管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10-21 16:39 来源:湖南日报

 
                                                                       直言

       9月8日凌晨1时左右,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煤矿发生了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人员死亡众多,损失巨大,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国家安监总局认定,“这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导致的责任事故。”

        遏制不住的矿难,是全国人民的揪心之痛。这几年,社会直指矿难不断发生的背后症结所在,用词不断升级。中央不断使出的重拳,从“清理整顿”到“安全事故问责”。然而,时至今天,矿难依然不断。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管不严、执法不力!

        为什么会监管不严、执法不力?很显然,非法小煤矿牟取的是暴利,一些矿主为了找到“靠山”,千方百计请地方官员入股或向他们行贿。在巨大的诱惑面前,那些官员们才甘冒丢官、被判刑的风险,充当非法小煤矿的“保护伞”,抵制国家政令,阻挠正常检查,暗中通风报信,为查处非法生产设置种种障碍。作为权力寻租的条件,他们的口袋里则装满了“黑金”。

       执法与犯法,从来都是力量的博弈,强弱之间影响着社会和谐。一起起严重违法开采下的矿难,使地方监管的苍白暴露无遗;一些矿难的调查结果表明,少数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对矿方种种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帮凶。要切实加强监管,除了督促整改、完善机制等,还必须抓住一个个事故,严肃追究经营者、监管者的责任,让有关人员真切感受到违法经营、监管失职的风险。

       笔者以为,以人的生命与健康为代价获得的经济发展,绝对不是我国所需要的经济发展。治理“麻木”,必须让中央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决心,尽快地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因为,当对安全的漠视,对生命的藐视,对法律的无视,渐渐从黑心矿主的眼角弥漫,我们失去的,绝不仅仅是那些在矿难中逝去的鲜活生命。

       客观地说,有的安全事故的发生,有一定的偶然性、突发性。但是,只要始终把安全防范工作放在心上,加强监管,绝大多数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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