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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当坚守“法纪底线”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10-23 15:51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覃发军
  近日,吉林省委书记王珉在一次会议上说:作为领导干部,一条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做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表率。底线就是底色,底线也是红线。反腐败问题上有两条原则:一条是“功不抵过”。另一条是“罪不容赦”。这方面,每个干部都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必须始终绷紧“底线”这根弦,努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10月19日人民网)

  “底线”是一把标尺、一种境界,是不能含糊、不能推卸、必须坚持、必须做到的事情。古代官员把“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作为“底线”。那么如今从政者,又把什么作为为官的“底线”?吉林省委书记王珉一语道破:“作为领导干部,一条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做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表率,决不能干违纪违法的事情。这是一个底线,一个做人的底线、从政的底线、为官的底线,是对一名共产党员、一个领导干部最起码的要求。”一番肺腑之言,让那些沦为阶下囚的贪官听来,不免汗颜之至,如醍醐灌顶、如梦初醒,也是对当今官员的一种善意提醒、一次温和诫勉,催人警醒、催人自新。

  有个脍炙人口的故事:一位老锁匠想把祖传的开锁绝活传授给两个徒弟中的一人。老锁匠故意安排两个徒弟分别去开两个保险柜。结果大徒弟仅用5分钟就打开了保险柜,二徒弟却用了20分钟才打开保险柜,旁人都以为大徒弟稳操胜券。不料老锁匠慢条斯理地问大徒弟:“保险柜里有什么东西?”大徒弟激动地回答:“师傅,柜里装的尽是钱。”老锁匠接着问二徒弟同样的问题,二徒弟支支吾吾、不无羞愧地说:“师傅,我只顾开锁,里面有啥我没看。”听罢此言,老锁匠喜形于色,郑重宣布二徒弟为开锁传人。大徒弟很不服气,老锁匠笑道:“一个合格的锁匠,必须做到心中只有锁而无它念,这就是二徒弟胜出的理由。”

  “心中只有锁”既是锁匠的职业道德,也是锁匠必须坚守的底线。作为一名锁匠,如果稍有贪心,开锁入室或打开保险柜取钱易如反掌,但那样最终只能身败名裂、害人害己。由此联想到从政为官,相对而言,为官是一个多色彩、多诱惑、高收入、高风险的职业,“心中有法”的基点和要求应当更高,其必要性和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

  诚然,官位乃天下公器,容不得任何有损公众利益的行为,凡有违反者,必然遭受法律惩处。为官者千万莫让私欲私念私心私利将公德公义公心公正践踏在脚下,尤其不能让私欲超出法纪警戒的范围。如果把公权作为私欲的工具,就会逾越“法纪底线”,就会“触电”、“踩雷”,轻者受伤、重则身亡。近年来,一些官员不守“法纪底线”,滑向深渊的事例不胜枚举。近日落马的重庆市原司法局局长文强是最好的注脚,他本应捍卫国家法纪的尊严,却将法纪抛之脑后,跨越“法纪底线”,扯着维护法纪的遮羞布谋取一己私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最终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律和纪律是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协调人们的利益关系、实现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官员作为人民的公仆,应对国家法纪常怀敬畏之心,率先敬畏法纪,遵纪守法,才能体现法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大而言之,于国家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人民有益;小而言之,于个人也有益,于家庭有益。同时,官员应时刻做到“心中有法”,时时用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处处检束自己的行为,努力把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的自控力和自觉性,慎独、慎微、慎权、慎友,以良好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拥护,真正使敬畏法纪成为社会主流观念。

  如今,我们正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于中华民族而言,是开天辟地的伟大事业。为此,要实现这个目的,就需要公民是法治的公民,官员是法治的官员,社会方才是法治社会,政府更应当是法治的政府。因此,走进法律之门,认识法纪、遵守法纪、运用法纪是每位官员必须做到的事情。

  “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就跨不进人民的心。”每位官员须谨记:“法纪底线”永远是官员做人立业的准则、彰显本色的标尺,以及不可逾越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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