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见公款吃喝被贴“贪污”标签

浙江省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以贪污罪、受贿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岱山县高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傅平洪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引人注目的是,他用公款为自己吃喝玩乐埋单的44万余元也被法院全额认定为贪污款。(10月27日 人民网)
或许,傅平洪没有想到,自己一直认为“公款吃喝不算犯罪”的吃吃喝喝,竟然被法院贴上了“贪污”的标签。傅为自己沉湎于公款吃喝付出了11年牢狱的痛心代价。
在笔者看来,这种贪污罪的认定,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公款吃喝的严厉喝斥,非用法律解决不可的地步了,也反映出了人民群众的心声,治恶务必从严。
长期以来,“只要不落个人口袋,公款吃喝不算犯罪”成为不少国家公职人员的一种普遍心理。基于此,公款大吃大喝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屡见不鲜,且呈上升趋势。有资料显示,全国公款吃喝开支1989年为370亿元,1990年达到400亿元;1992年超过800亿元;199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02年,达2000亿,等于一年吃掉一个三峡! 如此触目惊心的吃喝数字及愈刮愈烈的吃喝风,不仅“喝坏了党风吃坏了胃”,严重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形象,更让百姓痛心疾首,极大地影响了事业的根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风,一直为百姓的呼声,也是我们致力于建设清廉高效政府的着力点。
然以往对公款吃喝问题的惩治,无论是禁令还是法纪,都存在有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懒的现象,局限于口头说教,最严厉的处置也不过违纪,警告了事,鲜有因此被法律制裁的。整治上的心慈手软,导致的就是“一餐一头牛”公款吃喝风的盛行。两年40多万元的公款吃喝,便凸显了公款吃喝玩乐风之烈。
公款吃喝玩乐,与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无异,必须重拳猛击。因此,法院为公款吃喝贴上“贪污”标签,这是对“嘴君子”们的警告,传递出了“零容忍”信号。“吃喝不算犯罪”论应该终结,清廉务实高效政府绝不会允许败家子行为。(作者:邵阳县纪委 陆志坚 邵阳市纪委宣教室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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