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科学理念 创新用人观念

何均胜
坚持科学发展,要营造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不断创新用人机制,敢于冲破陈腐、僵化的传统用人樊篱。
在宽与严的尺度上,不拘一格,不可无“格”。不拘一格选人才,其本质是“论大功者,不录小过”,“举大善者,不疵细瑕”。对人才不能求全责备,不能带着固化的框框去套去对号入座,合则留,不合则去。但在用人时,绝不能无“格”,这格就是品行和人格的格,是基本能力素质的格。如果将品行恶劣、能力很差,群众口碑和公信度坏的人选到领导岗位,其结果只能是贻误事业、祸害百姓,背离民心。
在用与管的过程中,疑人敢用,用人要“疑”。用人不疑是对被任用的人坚信不疑,大胆放手让他去干,这无疑是对的,是应提倡的,但仅有这些还不够。我们要疑人敢用,当然“疑人”不是品行、道德上的疑,而是年龄上的“嫩”,行为上的“傲”,资历上的“浅”,缺乏不同岗位的“试”,是决策时的犹豫、不放心。只要他能力突出,个性鲜明,我们就要敢于启用,并辅以能力、性格互补的助手,加道保险。我们还要坚持用人要“疑”。人是复杂的复合体,人的思想行为是不断变化的,即便是十分熟悉的人,也不能看透他的五脏六腑,更何况人的生性有投其所好和伪装的一面,如果被信任的人,长期置于视线以外,不去监督,大放其心,这是十分危险的。
在上与下的酝酿时,唯才是举,知人善“免”。唯才是举,知人善任,就是人尽其才,用其所长,智者取其谋,勇者取其武,愚者取其力,怯者取其慎。用人要扬长避短,如果要张飞去出谋划策,让诸葛亮冲锋陷阵,那么很可能他们都是平庸之辈。在不同类型,个性特质的人才中,有斟字酌句的秀才型,精明能干的办事型,组织协调的管理型,出谋划策的高参型,知识全面的通才型,要做到全部“善任”并非易事。知人善“免”也很重要,“任”与“免”本身就是对立的统一,任的过程中伴随着有免,免是为了更好的,更适合的“任”。
在奖与罚的责任上,荐贤当奖,失察必究。选人用人是管理者的一种政治权力,更是一种责任。在当今市场经济时代和我国经济转型时期,人们羡慕、追求和渴望拥有这种权力,却很少论及它的责任。选准用对干部是集体的功劳,用错选错干部是集体决策的结果,举贤的伯乐得不到奖赏,失察的举荐者得不到追究,名义上的集体承担责任,实际谁也不承担责任。纵观那些触目惊心的官员落马情况,虽然落马者得到惩罚,而鲜有对其“荐贤”、“知任”者追究,这是权责的严重不对称,是干部管理上脱节和“硬伤”。特别是那些举报不断,屡贪屡升,带病提拔者,虽不能搞封建式的“株连”,总该将其迁升内幕晒晒太阳,见见阳光,不然民心难服。(作者系邵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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