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修炼成“裸官”的过程更值得警觉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0
来源:红网论坛
分享

11月25日,深圳市颁布实施《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该《规定》要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裸体官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部门的班子成员(人民网)。
笔者认为,这的确是个不错的点子。商务部曾经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近三十年来,外逃官员数量约为四千人,携走资金约五百多亿美元。其中,贪官外逃的路径大体相同——聚敛钱财、海外安家、资产转移、择机出逃、滞留不归。
但是,我们禁止裸官任要职之外,还要重点关注所有裸官,关注他们为何而裸、为何能裸!
限制官员当“裸官”的第一要义,应该是限制其贪腐。如果没有钱,贪官怎能将配偶和子女送到海外?只有将配偶和子女送到海外了,其才叫“裸官”。而当“裸官”已成事实的时候,其实意味着,人家已经贪污、腐败得快要收山了。因此,对于所有裸官(估计这个数字并不会很大),相关部门都要重点关注,调查其财产来源是否合法,
反过来讲,官员配偶及子女移居海外与官员贪腐之间,也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配偶和子女移居海外,在国内做官的人一定是贪官吗?只要遵纪守法,谁都有自由移居到任何“外国”。虽然官员配偶和子女移居海外,官员做“裸官”的几率不小,但绝对不可对其进行有罪推定,更不能将二者画等号。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裸官,要认真地调查他们为何而裸、为何能裸,重点监督他们的财产的来龙去脉。只有把最有用的东西看好了,才能避免官员做贪官、做“裸官”。(吴志敏)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