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借车”,遮羞布抑或皇帝的新衣?

李振忠
12月12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1日下午就阿荣旗人民检察院的“豪车”风波发布书面新闻稿称,要再次进行全面调查,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肃处理,决不护短。
自治区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人员借用企业车辆,既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也是检察机关明确禁止的行为。
既然是检察机关明确禁止的行为,那为什么当事检察长还要顶风“作案”呢?既然可以开口教训别人,要求下属检察官,而自己却浑身是毛病,这样的官员的“带头作用”可谓“极强”。人前一面,人后一面,翻云覆雨,想干啥干啥,这主官当的可谓“霸气”。
“借”之本身暗藏着权钱交易,查出来是“借”,查不出来就是直接占有,如果分析官员的借与贪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只能说借多了一层伪装网,多了一种隐身术,因为绝大多数官员的“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因此说,官员的“借”只是一种托词,一种手段,去掉这层伪装,与贪就没有根本的区别。借既是一种违规,当然也是一种违法,因此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也遭到官方明令禁止。
官员借车,谁借给法律法规一双慧眼?借东西要还,是普遍的做人准则,而官员的借却完全变了味儿,一辆豪车,借给你使用几年,就成了废车,旧车,这个道理谁都能懂。因此说借钱可以,因为还回来的钱是等值的人民币,若时间长了,还要主动给人家利息,否则没有人会借给你钱,而豪车是奢侈消费品,经磨损使用,必然一文不值,那为什么企业人员还会心甘情愿借给你使用呢?只有一个字可以解释清楚,那就是“权”。权钱交易之下,任何自愿的事情都可能出现,到底是不会有人借给普通人一辆豪车使用哪怕是一天的。
官员借车,谁借给法律法规一双慧眼?既有明文规定,又有相关法律禁止,按说官员该自我约束了,但现实中类似的借车借公款甚至借豪华楼房的事却屡见不鲜。只要权力存在一天,就有人要花钱买权,就有人要谋划权力寻租,就有变相的腐败行为。作为老百姓来说,一看就知道借车是一种典型的腐败遮丑现象,而检察机关的明文规定和相关法律却在某些领导干部身上起不了任何作用,视而不见,听而不闻,难道官员之“借”这块遮羞布果真会起作用?皇帝的新衣果真在某些人的眼里是真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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