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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生活情趣究竟姓“公”还是姓“私”?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09-12-21 15:55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戴求兵
  12月16日出版的《求是》杂志发表署名石平的文章《生活情趣不是小问题》。文章指出,领导干部的生活情趣不是个人的私事,影响到单位、部门、行业乃至全社会的风气。(新华网12月16日)

  领导干部的生活情趣,看似一个人的个性特征,其实远远超越了一个人的生活领域,成为影响职权行使、关乎工作全局的大问题。领导干部的生活情趣既然不是个人的私事,那么,究竟应该姓“公”还是姓“私”呢?

  客观讲,关于领导干部生活情趣姓“公”姓“私”问题的辩论是有益的。要看到,现实中一些领导干部习惯于自我中心,有意无意地把个人情趣带入了“公权”领域和工作圈子,而一些“下面的干部”也习惯于“奴性意识”,有意无意地把领导情趣奉为琢磨人、吹捧人的“葵花宝典”,很大程度上助推了庸俗之风。领导沉湎于生活情趣,无疑是不务正业,干部热衷于逢迎讨好,无疑是助纣为虐,既与党内原则相背离,也对干部自身健康不利,更对事业发展有害。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因此,领导干部的生活情趣,也应该有个姓“公”姓“私”的界定。

  领导干部的身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既有管理者的“公有”性质,也有具体个人的“私有”性质,这一特殊性决定了领导干部生活情趣在“公”与“私”之间的游离性。对领导干部的生活情趣也当分清场合,辨证对待。作为“公”的一面,应该坚持原则,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铁面无私不枉不纵,不宜以个人好恶定取舍,要讲“情趣”,也只能是体现人文关怀、真心执政为民的情怀。而作为“私”的一面,领导也有七情六欲,在合法的范围内照样可以有自己的情趣爱好,只是这纯属私人领域的情趣,切不可再打上“领导”的烙印,更不可为满足一己私欲,打起权力的主意来。

  要把握好生活情趣“公”“私”之间的度,既依靠领导干部的自律、律人,更要借助他律的力量。

  从领导干部的角度讲,要把个性魅力与生活情趣区分开来,解决好双重人格的问题。坚持用制度规范言行,用党性陶冶情操,用觉悟克制欲念,用风格纠正偏向。要少一点自我中心,多一点胸怀和雅量,少一点傲慢霸气,多一点接受批评监督的诚意和勇气,善于听取不同的声音,敢于把私人情趣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同时,要管好身边的人,防止腐败从生活圈的“决堤”。

  从“下面的干部”看,要把服务服从与领导情趣区分开来,解决好人际依附的问题。不能把领导生活情趣当公事来办理,当原则来服从,当偶像来崇拜。要少点盲从和个人崇拜,少点阿谀和逢迎讨好,多点批评的声音、逆耳的声音、异样的声音。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级监督部门应该对领导干部的生活情趣进行主动“关照”,对那种把私人情趣公事化的倾向进行严肃查纠,对因情趣误事、坏事的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以公权的名义,遏止私欲的膨胀,情趣的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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