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自觉”+“要有人盯”强化“制度执行力”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2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制度是死的东西,不执行就是一纸空文。那么,如何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笔者认为,反腐倡廉,除了要不断建立健全一个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以外,还需要在推进“教育”和“监督”的问题上多下功夫,如此才能将书面的文字转化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抓手。
教育的作用归宗到底,是让受教育者从思想深处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做到“自己自觉”。如果说制度解决的是“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问题,那么,教育解决的则是“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不要这么做”的问题。要解决这个“为什么”的问题,光靠灌输制度条规的办法是行不通的,必须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教育感化。因此,教育工作必须要有触及灵魂的说服力和感染力。通过这种说服和感染,最终让受教育者在执行制度的问题上做到“自己自觉”,真正实现“执行理念从感性升华到理性,执行力量从他律转变到自律,执行态度从被动转变到主动”。
然而,由于思想的可变性、环境的作用力、人非圣贤的客观实际,反对腐败光靠“自己自觉”还是靠不住。要想牢靠点,还得在自觉、自律的基础上“要有人盯”,也就是加强监督。首先,这“盯”的眼睛要多。要充分调动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等监督力量的作用,形成监督的合力。第二,“盯”的眼睛要“毒”。要不断完善制约和监督权力的运行机制,要有一支“火眼金睛”、让腐败问题无处遁形的的监督队伍。第三,“盯”的手段要“狠”。要严格遵行制度,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坚决整治到位,不留情,不手软,切实提升制度权威性。(杨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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