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问责从“风暴”走向常态为啥让人欣慰?

7036,这是今年1月8日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向外界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时透露的一个数字。2009年,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有关规定,对7036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2010年1月2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众所周知,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这是各级领导干部员用好权力的准则。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与需要承担的责任要挂起钩来,滥用权力、失职渎职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正因如此,在过去的一年里,从中央到各地问责办法的纷纷出台,到一批批官员被问责下马,在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杨小军教授看来,这表明,党和国家在廉政建设以及公务员作风建设上,由突发事件引发的问责“风暴”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人的因素在降低,制度的因素在明显增强。“从实践效果来看,法制化的规则更加理性,可以迫使各级干部反躬自省,自觉提升责任意识和执政水平,问责制已成为常悬在官员头上的‘利剑’。”杨小军说。
我感到,官员问责从“风暴”走向常态,无疑是布下了一张“带电的网”,其最大的意义在于警示和警醒领导干部人人心中要有风险意识,要有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民本意识,心有忌惮、行有所止,减少乱作为、不作为,认认真真履行职责,切实依法行政。
这正像杨小军所分析的,从中央到地方的问责规定和文件,最关注的领域是两个:一是安全生产,二是群体性事件。这两个领域也是问责事件发生频率较高的领域,如三鹿奶粉事件、襄汾溃坝事件、云南孟连事件和贵州瓮安事件等。其实,无论是安全生产还是群体性事件等,都是事关民生、事关党和政府形象的问题。问责制对民生问题的格外关注,说明这一制度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更加注重群众利益,是民生、民主和吏治的结合。
我认为,在过去一年中,通过一个又一个的事件处理,责任人被问责已成为百姓和官员眼中的常态预期和普遍事实,这无疑是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事实:“为官一任,稳定一方”,喊喊口号、宣传一下理念、制定个目标都很容易;但是要真正让广大民众认同你的口号,拥护你的理念,信服你的目标,那还要靠行动,靠实践,靠日复一日、不厌其烦、真心实意地为百姓办实事,为他们解决问题,克服困难,把他们的安危冷暖“时刻记挂在心上”。而共产党的威信就是这样树起来的,人民政府的凝聚力,也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所以,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每一个党政领导干部都应清醒地认识到:你的位置是人民给的,让你坐,也可以不让你坐;你要想在这个位置上坐下去,就要对群众负责,就要为群众办事,否则就必须接受问责。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漠视群众利益的人自食其果,让那些习惯于“盛气凌人”的人感到压力,让那些“混日子”的人受到震动;也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们的党是一个负责任的党,我们的政府是一个敢于负责任的政府。 (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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