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山吃山”终将“山穷水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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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山吃山”一语出自冯梦龙《醒世恒言》第三卷,本意指的是一个地方的群众立足当地实际、发挥自身优势,争取谋生创业的最大利益。可如今不少党员干部却玩起了“官场版”的“靠山吃山”,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力,“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园吃园”“靠标吃标”……千方百计寻找空间构筑自己的贪腐巢穴,满足个人私欲。媒体上把此类干部称为“靠山吃山”式干部,把此类腐败称之为“靠山吃山”式腐败。
其实,腐败干部无论靠“什么”吃“什么”,本质都是“靠权吃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手握被垄断的资源,能够就地取材。资源一旦垄断,就会造成权力集中,从而为权力寻租提供空间,形成腐败的温床。从近年来查处的“电老虎”“水老虎”“路老虎”“气老虎”“油老虎”等最能说明问题。把部门权力利益化,把部门利益垄断化,把垄断的资源当成自己的聚宝盆,损公肥私。一旦手掌公权者被“猪油蒙了心”,党性也好、官德也罢,在利益面前就只能“靠边站”。于是,有的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有的“雁过拔毛”,层层设卡层层截留;有的明目张胆收红包拿回扣,坐收“渔利”……长期以往,他们必“吃”掉党心民心、“吃”掉党风政风、“吃”掉政府公信力和党员干部形象,危害不容小觑。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对地方官员来说,应该依靠人民所赋予的权力去造福一方百姓,而不是“靠山吃山”,把手中的权力异化成为敛财的法宝。因此,对于这种“靠山吃山”式腐败,要坚持打与堵,惩与治相结合,多管齐下,彻底斩断腐败的温床,让其失去生存的土壤。
要聚焦问题,对症下药。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细致研判,分类梳理水利、电力、通讯、交通、教育、金融、公共资源交易、工程招投标等不同领域、部门产生违规违纪问题的特点和原因,查清“病灶”,逐项“会诊”,对症下药。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要情形,采取自查自纠、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开展综合治理,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纠治什么问题。
要健全机制,堵塞漏洞。通过推行权力清单制,不断建立、完善和规范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政务、财务公开力度,不断拓展政务公开领域,深化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严密政务公开程序。对涉及民政救济、扶贫资金、环境保护、办证审照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其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办理结果等绝不能“捂着”“盖着”,要进行全方位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最大程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让“靠山吃山”者无处下嘴,防止腐败现象产生。
要从严问责,形成震慑。一方面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这种腐败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高悬法纪利剑斩断贪婪之手,让“靠山吃山”者“一吃足成千古恨”,从而使其“不敢腐”“不能腐”。另一方面要注重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通过对典型案件深入剖析、通报曝光,用反面典型的警示作用,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用“前车之鉴”杜绝“后车之覆”,形成“查处一件,教育一批,警醒一方”的有力震慑,从而增强党员干部“不想腐”的自觉。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众多案例表明,“靠山吃山”终将“山穷水尽”,人财两空。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鉴,切不可利用职务之便“靠山吃山”。(蓝山县纪委监委 秦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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