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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腐败是制度执行的有力保障

编辑:邹太平 发表时间:2010-02-26 08:29 来源:《湖南日报》

        近日,中央召开了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讲话中强调,要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廉政准则》,从“试行”到这次进行修订,成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的党内法规,历时近13年。《廉政准则》在科学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8个禁止、52个不准”的要求,全面规范廉洁从政行为,是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又一重大成果,标志着我们党反腐倡廉将更加坚定地走一条制度化的道路。

        制度的效用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制度的制定是基础,制度的落实是关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贯彻执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维护《廉政准则》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率先垂范,廉洁从政。绝不能把这些规定和制度只贴在壁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另搞一套,规避制度,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要坚持自律与他律结合,必须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才能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现在确有极少数领导干部,视制度如无物,千方百计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为亲友牟利者有之,插手土地出让者有之,干预工程承包者有之,违反人事纪律安插亲信者有之,利用企业改制中饱私囊者有之,等等。对待这些藐视制度、顶风违纪者的手段只有一个,就是严厉惩处,决不姑息。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成为履行制度的有力保障。只有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加大问责力度,让藐视制度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越是领导干部违反制度,越是要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正因为如此,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十七届五次全会报告中一再强调,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

        坚决惩治腐败,是执行制度的有力保障,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也表明了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坚决态度。近几年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铁腕重拳高压态势,查处了郴州系列腐败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实践证明,这一系列的反腐行动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维护了党纪国法的权威,增强了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由此可见,要使《廉政准则》等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得到真正落实,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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