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避免《廉政准则》成为一纸空文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发出通知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正确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是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更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但是,这些年来,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影响恶劣,已经严重削弱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引起了党中央的高度警醒。
此次颁布的《廉政准则》,是在1997年《廉政准则(试行)》基础上、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行修订的。“八禁止”及其衍生出来的“52不准”,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生活、家庭、社交等方方面面,完全可以称之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金科玉律”。如果这“52不准”得到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衷心认同和严格遵守,那必然极大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的形成。然而,一些腐败分子为了满足私欲,恣意妄为,知纪违纪,知法犯法,对《党纪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惩戒性党政法规都视同无物,甚至连《刑法》等大法都难以震慑,一纸告诫性《廉政准则》就真能将见利忘义的贪污腐败分子拴住吗?笔者认为,要想避免《廉政准则》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眼中成为一纸空文,还需要采取更多的保障措施。
首先,要认真组织《廉政准则》的学习教育。面向全体党员领导干部,采取集中学习、座谈会研讨交流、知识竞赛、测试考评等多种形式,让《廉政准则》入脑入心,成为领导干部的“座右铭”,帮助他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远离腐败渊薮。
其次,要大力开展《廉政准则》的宣传。结合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让普通党员和各界群众都来学习《廉政准则》,大家都知道哪些事情是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做的,哪些行为是应该受到处罚的,让全社会都来监督党员领导干部。
三是要切实抓好《廉政准则》监督检查。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由于《廉政准则》是个告诫性党内法规,要保证其得到遵守,就必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惩处规定,通过开展集中检查和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切实推动《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四是努力推行信息公开。结合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考核考察、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活动,全面掌握领导干部遵守《廉政准则》的情况,并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接受监督。(郑远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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