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两个“决不让” 鼓舞民心

“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决不让他们得到任何不义之财。”这是温家宝总理在前不久召开的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铿锵有力的宣示。
两个“决不让”,再次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定态度,彰显了党和政府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一贯立场和原则。
“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就是要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揭露和依法惩办所有腐败分子,让他们一个都不能漏网。
腐败问题之所以难以遏制,依我看,除了教育、制度、监督等工作还不够有效和完善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腐败分子的“被惩治率”不高,“漏网之鱼”太多。漏过一个腐败分子,就可能使一百个、一千个甚至更多的“准”腐败者心生侥幸,变本加厉,铤而走险。只有大大提高腐败分子的“被惩治率”,才能真正打消那些想腐败的人和刚开始迈向腐败之路者的侥幸心理,彻底破除被查办是“运气不好”、“碰巧倒霉”的腐败思维。
提高腐败分子的“被惩治率”,必须克服一种片面认识,即:被揭露和严惩的腐败分子数量大增,会不会让人民觉得腐败分子遍地都是,从而降低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信心。其实,腐败问题是客观存在,腐败分子已经出现,你不查办腐败问题就消失了吗?腐败分子就立地成佛了吗?
我们绝不能采取鸵鸟那种自欺欺人的办法。事实上,只有坚定不移地揭露和严惩腐败分子,才能更有力地表明党和政府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是敢于“刮骨疗伤”、自我净化的,是具有蓬勃生机、充满活力的。因此,只有像温总理宣示的那样,直面腐败问题,有一个就查办一个,经过一个时期对腐败现象的严厉打击,才能出现我们期盼的腐败问题大大减少的局面,党和政府就会得到人民群众更为坚定的信任和拥戴。
“决不让他们得到任何不义之财”,就是要让被揭露和惩处的腐败分子血本无亏,不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在经济上要吃多少吐多少,甚至要剥夺他们原来已有的财产,让腐败分子在政治上、经济上付出他们一生都承受不起的当然代价。
两个“决不让”,其中“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是“决不让他们得到任何不义之财”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抓获腐败分子,才能查缴不义之财;只有不让他逍遥法外,才能不让他占有和享受不义之财。因此,“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在当前则更为重要、紧迫和艰巨,也更为老百姓所关注和期待。
两个“决不让”警声震耳!两个“决不让”也将变成现实!(海南省纪委 傅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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