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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下属单位招录局长儿子谈何公正?

编辑:不详 发表时间:2009-06-25 13:3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近日,有网民爆料,参加今年湖北随州市司法局招录的一名考生,与该局某领导为父子关系,违反了公务员招考回避制度。6月22日,随州市人事局向荆楚网表示,张某报考的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随州市司法局下属单位,并非该考生父亲所在单位的职位,不属于法定回避范围。据了解,此次招录名额为1名,张某已通过面试。(6月23日荆楚网)

  公务员考试报考人数之多,竞争之激烈,该局只有一个公务员名额,司法局又是个相当不错的单位,要想从几十人、甚至几百人中胜出确实不容易,该考生能够独占鳌头,是真得有真才实学,还是有其局长父亲的暗中相助呢?其中的疑点令人难以解开。

  考生的父亲是录取单位的上司。这考试出题出自何人之手?按照常规,一个单位进人需要进行考试,不少考题必然与本单位业务相关,外行是出不了专业性题的,这就得其内部的人出,这内部的人出,保密程度如何,会不会事先征取局长的意见,或有意或无意透露给局长?

  当然,考试是否泄题这只是猜测,但是面试却不用猜,是光明正大的由局长直接领导的两名部下任考官,这两名考官能说铁面无私,不徇一点私情?老子是局长,儿子是考生,安排自己的手下当考官,怎能摆得了干系。

  儿子考老子管辖单位的公务员这本身就不正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由此,不论是其本人还是其领导的部下,都有可能成为利害关系人,都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都应该回避。

  随着踏入公务员的门槛越来越高,一些人为了自己的亲属能进入公务员队伍,千方百计找窍门,首先是想方设法把指标弄到手,随后便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尽量的施展,表面上看起来无懈可击,其实暗里地设计下种种招式,如:有的利用根据自己的考生某方面的特长“量身定做”,规定要有那方面的体育的特长,具备什么样的身高相貌等,有得甚至要求乐器演奏水平要达到多少级。

  录用公务员的原则是:公平、平等、竞争、择优,老子管辖的单位儿子考,局长的部下面试局长的儿子,看起来过了一道道的关,程序上公公正正,但这种录用真能谈得上公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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