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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报销门”事件的缘起与启示

编辑:任建明 发表时间:2009-07-01 08:5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最近,英国议会下院议员大面积的“报销门”事件极大地震惊了英国,也吸引了国际舆论,引发了广泛议论。这一事件让英国甚至全世界的人们再次深刻地感受到了腐败的巨大危害或祸害。牵涉腐败丑闻的很多英国议员包括一些在任的阁员自然是声誉扫地,下议院议长被迫辞职,英国政坛出现危机,人们甚至争论腐败丑闻会不会动摇英国的民主。恰逢世界性金融危机蔓延之中,深陷危机泥沼而仍不知纾困药方在哪里,此刻爆发政治危机对英国国家和民众所造成的危害无疑是雪上加霜。试问,还有什么事件能有腐败丑闻如此巨大的杀伤力和摧毁力?到底是什么原因引发了这一事件?这一事件对我们有什么样的启示?

  制度弊端是引发“报销门”事件的主因

  在这一事件发生原因的讨论中,人们提出了很多的质疑:为什么作为社会精英、矢志为民呼号的那么多英国下院议员,包括在任的不少重要阁员都挖空心思钻空子,化公为私?人们自然难以理解,除非把原因归结为传统、文化、道德、人性或者宏观的民主制度等等。可是,笔者的看法却是:制度是“报销门”事件得以形成气候、以至最终酿成危机的主因。

  制度乃腐败主因应当成为理论上的常识。这当然不是说制度是腐败的唯一原因。笔者以为,腐败有两个必要原因,人的腐败动机和制度上的腐败机会。在两个必要原因中,人的腐败动机是更为深层和持久的腐败原因,但制度上的腐败机会却是使腐败成为气候、普遍发生,最终演变为系统性或制度性腐败的关键原因。特别是当腐败成为普遍现象时,制度的原因一定是更主要的。邓小平曾说过:“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虽然这是基于我国历史经验教训的深刻观察之后的见解,但确具有普适性。

  认为这一腐败事件的主要原因在于人性、道德、传统、“关系”方面的观点,是很难站得住脚的。客观地说,不论是阁员,还是议员应该都是社会的精英。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他们的道德在社会的平均水平以下吧?如果把“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解释为普遍的人性使然,那我们就不必反腐败了,也不可能取得反腐败的成功。当然,事实并非如此。

  英国议会制度在议员职业化发展、议会获得专用的办公场地和设施、实行年会制等方面,很早就有认识,其措施为很多后来者所仿效。但是,在议员领薪、配备助理、为议会配备必需的辅助机构等问题上,英国议会却迟迟未得真谛,最后不得不引用别国议会的经验。特别是在议员领薪制度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为补贴议员工作经费所需,就出台了“二套房”津贴等各种公务补贴报销制度。对于任何人来说,当然包括议员,设定一个固定的报销额度在那里,都是一个极大的、难以抵制的诱惑。再加上这项制度执行上并不公开,也没有什么可靠的监管,于是,虚假报销就大行其道了。

  理解了造成大面积议员腐败的这个制度原因之后,找到治理对策就不困难了。这项补贴或者直接作为薪水发放,或者以透明的、严格的、有监管的报销制度来执行,都绝不会让大批议员陷入“报销门”腐败丑闻的悲剧重演,虽然可以肯定的是,将来甚至永远会有个别议员腐败行为的存在。因此,批评议员由于道德低下而腐败是没有多少道理的。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他们道德低下,正像没有理由假定他们道德一定高尚一样。发生大面积的腐败,只能是制度上的弊端使然,出路也必须要从制度上着手,只要人们有勇气、敢于指出视而不见的制度问题,并有勇气去改革这些制度。

  事实上,英国议员“报销门”行为由来已久,这类腐败丑闻的爆发是迟早的事情。这次丑闻爆发表面上是提早了,但主要还是信息公开法律的补充规定即将实施的直接作用。

  法治是遏制腐败的长治久安之道

  从民主视角来评论这一事件似乎扯得有些远。其实不然。长期以来,理论界有一个似乎已成常识的理论,即民主是腐败的天敌。但事情远非如此简单。

  众所周知,英国是最早走向近代民主政治的,应当说它的资本主义民主发展是比较完备的。而恰恰是作为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核心支柱,议会及议员们却因为一个小小的公务补贴报销规定,而遭遇大面积的腐败“滑铁卢”。由此看来,民主当然具有防腐功能,但又不能把民主的防腐功能理想化、绝对化。民主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灵验,真是腐败的天敌,而资本主义议会民主制更不是什么防治腐败的灵丹妙药。事实上,“民主化”并没有带来所期望的廉洁的国家案例比比皆是。

  在冷峻的事实面前,我们必须反思原有的理论,是否真有什么问题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最终标准。民主与腐败的关系之所以成为理论,是因为并没有经过严格的理论证明,很大程度上还只是一种笼统的、抽象的想像。实际上,人们所理解的民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理想民主,即一种理想的民主状态;二是现实民主,即基于一系列的具体制度而实际所能达到或实现的民主。理想民主当然是个“好东西”,但是,现实中人们所能达到的民主却远不是那么一回事。如资本主义民主被一些学者称之为“选主”,即“一种以竞争性的选举为特征的制度”,“用竞争的方式选出一些‘主’来”。其实,把“选主”理解为只有在选举期间才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做一点“主”更准确一些。如果基于制度分析的视角,对现实民主的理解就更清楚了。现实民主是基于一系列具体制度所能实际达到的民主,选举是其中最主要的制度安排之一。选举制度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能达到理想民主,是很难说的。在不同的土壤上,选举制度可能会结出完全不同的果实。倘若一个国家或地区走到了金钱政治的邪路上,那毫无疑问就是走进了腐败的恶性循环,从此政治权力和利益集团彻底联姻。看过《货币战争》一书的人们,尽管可能不完全同意作者的观点,但一定会对美国民主以及这种民主的致命缺陷有更多的了解。此外,长期以来,“民主”还被西方个别大国当做大棒或消灭对手的秘密武器,因为“民主”一旦被输入以后,往往会成为导致一国涣散、动乱甚至解体或失败的主因。

  当然,揭示资本主义民主的一些实质并不是要否定民主,特别是理想民主。理想民主一定是个好东西,是值得追求的,但这又是一个渐进的长期过程。所以,在如何发展民主,以及时间表和路线图的选择上,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一定要符合本国国情。首先一定不要错把民主理解为理想民主。其次,一定要尽可能地利用其好处,而防止其弊端,特别是要防止走向金钱政治的歧途。最后,必须把发展民主与加强法治结合起来。与现实民主结果的高不确定性相比,法治的结果要可靠得多、确定得多,的确是一个长治久安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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