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省监察厅建设扶贫工作组正式入驻扶贫点开展工作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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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李政科受委托送建设扶贫工作组入驻隆回县北山镇梅溪村)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李政科一行与当地干部群众座谈)
3月11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建设扶贫工作组正式入驻隆回县北山镇梅溪村,开展为期两年的建设扶贫工作。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和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长葛洪元、省纪委副书记赵均田同志的委托,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李政科同志一行送工作组正式入驻梅溪村,并与邵阳市、隆回县及北山镇梅溪村干部群众进行座谈,共商扶贫发展思路。省委巡视办副厅级巡视员、省纪委宣教室副主任郑年田,省纪委信访室副主任邹小俊、干部室副主任伍英,邵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亦贤,隆回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李政科指出,省纪委、省监察厅对建设扶贫工作高度重视,从选定扶贫点到选派扶贫工作组干部都经过了反复酝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许云昭、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长葛洪元同志多次过问此事。3月1日,省纪委副书记赵均田、干部室主任王前良等带领工作组的同志对几个备选村进行了实地考察,省纪委常委会听取了考察情况汇报并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梅溪村人多地少,自然资源匮乏,基础设施落后,信息闭塞,具有贫困村的共性,同时也具备发展的潜力。省纪委、省监察厅不仅将梅溪村作为建设扶贫点,还会将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联系点和信访举报工作联系点,做到“三点合一”,由点及面,积极探索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李政科强调,建设扶贫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自力更生。实事求是是建设扶贫工作的前提,要从实际出发,杜绝形式主义和形象工程,坚持可持续发展。人民群众是建设扶贫工作的主体,要走群众路线,真正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农民力量,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自力更生是建设扶贫工作的关键,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教育群众克服依赖思想,坚持自力更生,勤劳致富。
李政科要求,建设扶贫工作组的同志要做到“三力”:一要虚心学习,提高能力。要把建设扶贫当做学习、锻炼和提高的机会,自觉向农民群众学、向基层干部学、向农村实践学,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做经济工作和创新工作的能力。二要凝聚民智,形成合力。要制定好工作规划,理清工作思路,给村民一个盼头;采取有力措施,将工作稳步推进,让村民尝到甜头;组建得力班子,以工作成效取信于民,让村民觉得有奔头。三要从严要求,竭尽全力。生活中要从严要求自己,做党风廉政建设的模范。工作上要带着群众干,干给群众看,尽心尽力,全面完成建设扶贫工作任务。
李政科一行还实地考察了建设扶贫点梅溪村。刚到梅溪村口,就受到了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村民们燃放鞭炮,自发地夹道欢迎。在梅溪村,李政科与村干部和村民亲切座谈,详细了解村里基本情况,仔细询问贫困落后的原因和目前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并认真听取了村支书就村里的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梅溪村位于隆回县北山镇东南面,距县城13公里,11个村民小组,常驻农户312户,1210人,劳动力726个。全村总面积3800亩,其中耕地1100亩(大部分为水浸田),山地2680亩,山塘水库20亩。虽然离县城较近,但由于可用耕地面积少,土质差,山林石漠化严重,水利基础设施严重滞后,信息闭塞,观念保守,因而发展十分缓慢。全村共有贫苦农户50户,204人,其中残疾人22人,孤寡老人8人,缺乏劳动力农户55户。2009年,全村农户人均收入1160元,贫困农户人均收入500元,人均产粮150公斤。(省纪委省监察厅驻梅溪村建设扶贫工作组 肖雄亮、万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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