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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监察厅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 4月11日,湖南省监察厅在长沙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

(省政府党组成员、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葛洪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谭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11日,湖南省监察厅在长沙召开特邀监察员座谈会,通报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听取特邀监察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省政府党组成员、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葛洪元,省委统战部副部长谭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副书记周农出席会议。

    葛洪元指出,过去一年来,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省第九届纪委第八次全会暨全省反腐败工作会议的部署,全面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四化两型”、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了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也凝结着特邀监察员的智慧和力量。在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中,特邀监察员工作工作制度逐步规范,工作领域持续拓宽,在反腐倡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2012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关键之年,我们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全省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将举行换届选举,做好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大家一定要充分认清当前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特邀监察员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扎实的工作履行好特邀监察员职责。

    葛洪元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履行特邀监察员的义务。在新的形势下,特邀监察员的主要职责是:了解并反映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参与讨论研究和起草与行政监察有关的法规、政策,对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咨询;参加执法监察和其他相关监督检查工作;反映人民群众对监察机关建议和执法情况的意见和要求;办理监察机关委托的其它工作。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提高特邀监察员工作水平。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向干部和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政策,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际成效,增强人民群众与腐败现象坚决斗争的信心和决心;要履行双重监督职能,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正确行使职权;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注意收集和征求群众意见,并及时向省纪委省监察厅反映;要发挥参谋咨询作用,积极出谋划策、建言献策。要进一步丰富活动形式,增强特邀监察员工作实效。继续围绕“四个一”开展活动,并扎实抓好活动内容的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确保特邀监察员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坚持特邀监察员与监察厅领导工作联系制度,建立对特邀监察员建议的督办制度;健全日常工作联系制度,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赠阅刊物资料等形式,及时向特邀监察员提供有关信息,为特邀监察员学习和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完善特邀监察员参与专项检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等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采取适当方式向有关单位提出奖励建议。要加强对特邀监察员工作的宣传,不断扩大社会影响。

    谭平要求,特邀监察员要进一步提高对特邀监察员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要严格要求自己,维护特邀监察员形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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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副书记周农出席会议)

(省监察厅副厅长、省优化办主任李利君主持会议)

(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陈健做工作报告)

 

    省监察厅副厅长、省优化办主任李利君主持会议,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陈健做工作报告,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程纪龙,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胡海鹰,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出席会议,省监察厅有关内设厅室负责同志及省委统战部干部处负责人参加会议。(省纪委监察综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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