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召开

(5月25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在长沙召开)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葛洪元在会上作查办案件工作报告)
(省纪委副书记、省委巡视办主任胡奇主持会议)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会议5月25日在长沙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葛洪元在会上作查办案件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做好查办案件对遏制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极端重要性,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大办案力度,提升执纪水平,以查办案件的新成效维护党的纯洁性,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实现富民强省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黄建国指出,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职,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月11月至2012年4月,全省共受理信访举报13832件(次),立案3642件,结案3943件,处分3823人,严肃查办了冯伟林、陈明宪、王承荣、刘桂生等一批大要案件。同时,为一批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但是,当前腐败滋生蔓延的条件依然存在,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仍较严重,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金融、司法领域腐败案件仍呈易发多发态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把握反腐败斗争形势,切实增强做好查办案件工作的责任意识,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推进反腐败斗争。
黄建国强调,我们不惩治腐败,腐败就会毁坏我们。对腐败采取“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出重拳用重典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党才能得民心,人民才会有信心,事业才会有光明前景。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要全面提升查办案件工作综合能力。进一步拓展揭露腐败问题的视野,善于从信访举报、巡视监督、专项治理、查办案件、媒体舆情等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不断提高案件突破能力和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要规范办案工作程序,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严肃办案纪律,确保每个案件的查处都符合制度规定。要注重提高治本抓源头的能力,加强案件剖析和通报,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廉政教育,深入查找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体制机制方面原因,督促发案地区、部门和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惩防体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规范权力正确行使。
黄建国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确保查办案件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和改进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集中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形成整体推进的强大合力。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大力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创新,确保查办案件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更加重视抓好办案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办案队伍。
省纪委副书记、省委巡视办主任胡奇主持会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领导同志,各市州纪委及县市区纪委负责同志,省直相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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