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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工作成果交流会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2-09-26 10:44 来源:三湘风纪网

科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省委、省纪委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工作成果交流会

( 9月26日上午,省委、省纪委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工作成果交流会)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43家省直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纪检组长和14个市州纪委书

及县市区纪委书记代表参加了会议)

       9月26日上午,省委、省纪委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工作成果交流会。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央纪委召开的落实《工作规划》工作成果交流会精神,回顾总结了近5年来我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交流成果和经验,部署下一阶段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纪委副书记李政科主持会议。在家委厅领导出席会议。

    黄建国指出,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现实需要,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四化两型”、富民强省的重要保障,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近几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扎实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积极构建惩防体系。经过这些年的努力,我省党风廉政宣教格局得以初步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基本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力度不断加大,纠风专项治理成效明显,查办案件保持强劲势头。回顾我省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践,主要经验在于: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整体推进、系统治理;坚持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坚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黄建国强调,要科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要切实落实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政治责任,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要讲求实际效果。检验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效,要将社会认可和群众满意作为最根本的标准。要加强协调联动。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注重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形成整体合力。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落实机制,进一步完善督查、评估、考核、奖惩制度。加强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协调配合、各业务部门系统内部的协调配合。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带队对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开展年度检查,建立健全科学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注重检查结果运用,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

    黄建国指出,坚持科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要着重把握“10个点”,即:把握好“出发点”,要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至上,坚持法律和纪律至上,坚持以人为本,确保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得到贯彻落实;把握好“基本点”,要注重警示在前、教育在前、预防在前,不能搞“不教而诛”;把握好“核心点”,造成腐败的原因就是利益冲突问题,纪检工作就是要规范各种利益冲突;把握好“关键点”,如何制衡权力、约束权力、限制权力,是我们下功夫的关键所在;把握好“切入点”,要建立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我们的用权行为;把握好“突破点”,要查处大案要案,保持惩治的高压态势,发挥查处的治本功能;把握好“着力点”,要严格加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握好“激活点”,要改革创新,解放思想抓创新,注重预防抓创新、关注热点抓创新,选树典型抓创新;把握好“支撑点”,各级党委、党组就是做好纪检工作的支撑点,要做纪检工作的坚强后盾;把握好“连接点”,惩防体系建设就是最好的连接点,要通过惩防体系把这些工作结合好。今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最后一年。要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促进“四化两型”、富民强省提供坚强政治保证,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会上,11个市州、省直牵头单位和县市区作了交流发言。43家省直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纪检组长和14个市州纪委主要负责人及两个县市区纪委书记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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