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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开展述纪述廉评议:8名“一把手”现场接受质询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述纪述廉评议会议现场

特邀监察员现场提问

新化县委书记胡忠威公开述纪述廉

 

    “有群众反映,新化乡镇干部在县城买房的很多,早出晚归“走读”,在乡镇的时间不多,请问胡忠威书记,你注意到这个现象没有?怎么看待这个现象?”这是近日娄底市纪委、监察局对8名县处级党政“一把手”进行述纪述廉评议,现场质询时提出的问题之一。

    开展述纪述廉评议,是强化党政正职监督、落实“两个责任”的有效途径,在娄底市经历了两年多的实践探索,已经形成了比较规范的操作模式。今年10月份以来,娄底市纪委、监察局派出8个工作组,分别对新化县委书记胡忠威,双峰县县委书记吴德华,娄星区区委副书记、区长黄大生,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曹育明,市人口与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刘力,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彭增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国荣,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时东等8位县处级党政正职开展述纪述廉评议。

    评议组进驻后,按要求认真组织了廉政测评、问卷调查、个别谈话和座谈走访,并设立了意见征求箱,公布了联系电话,查阅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记录及“三公”消费、执法检查等相关资料。

   在12月3日的述纪述廉评议会上,以上8位对象,从执行政治纪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等四个方面情况对自己进行了剖析,并“晒”出了自己的工作、收入、配偶子女就业、住房等情况。市述廉评议工作组分别通报了8位述廉对象的综合评议意见,并对8个受测评人提出“加大反腐败力度,精简会议及各类评比检查,要在引领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积极性上出新招,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更加注重个人小节,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等整改意见和建议。市纪委委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还就“乡镇干部县城居住的走读现象”、“如何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提高干部的执行力”、“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规范性管理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等问题面对面提出了质询,述纪述廉对象分别做出解答或说明。根据他们的公开述纪述廉,市述纪述廉评议工作组的综合测评情况,市纪委全体委员分别对8名评议对象进行测评投票,并现场公布了投票结果。

    娄底市委书记龚武生表示,从评议的整个过程来看,被评议的同志思想上重视,内容比较实在,回答问题态度端正、诚恳,评议发言也公正客观,指出问题针对性比较强。开展述纪述廉评议,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考察了解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方式,大家务必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述纪述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以述纪述廉评议为动力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娄底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周纯良在会上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述廉评议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一种有效方式,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摆正心态,以平和之心接受监督,以敬畏之心接受监督,以谦虚之心接受监督,以责任之心接受监督,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娄底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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