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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落实“两个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会议现场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主持会议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在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

 

     4月1日,湖南省召开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下称“两个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肃责任追究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守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陈求发出席。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在会上宣读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8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

    省领导孙金龙、李微微、郭开朗、陈肇雄、许又声、韩永文、孙建国、易炼红、张文雄、于来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出席会议。会上,郴州市委、省教育厅、湘潭市纪委、省交通厅纪检组等单位负责人分别作表态发言。

    履责“上率下”,该打的“板子”须狠狠打下

    反腐败是一场必须赢的较量、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2014年以来,“两个责任”迅速成为湖湘大地的高频热词。

    2014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突出“两个责任”;12月25日,省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2015年1月24日,在省第十届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徐守盛将“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讲话的关键内容予以强调,在全会工作报告中,黄建国先后十余次提及“两个责任”;3月17日,省委印发《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4月1日,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责任追究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一份份“意见”和“办法”的发布实施,让落实“两个责任”有据可依、开展责任追究有章可循。

    4月1日上午9时,电视电话会议准时召开。全省党员干部通过大屏幕看到,在省委主会场主席台就坐的,是14位在家的省级领导。“从会议规格上看,足以说明省委、省政府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视程度。”一位参会的省直单位负责人这样认为。

    对“两个责任”的重视,不仅仅体现在会议本身,更体现在抓落实的行动上。在市州、省直单位有关负责人作表态发言的基础上,黄建国宣读了中央纪委8起典型案件通报。这些典型案件,有的是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四风”问题突出;有的是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有的是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甚至袒护、包庇,相关领导干部受到了责任追究。

    徐守盛就这8起典型通报说开了去,并深刻剖析了发生的原因。徐守盛说,“两个责任”的提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战略思考和科学把握,是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两个责任”,是刚性的要求、严肃的纪律,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者其他职能部门,只要纲纪不彰、履责不力,就要承担领导责任、受到严格追究。

    省委书记的讲话,既是教育,也是提醒,更是告诫,只有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才能让各级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尽快树立起履责的自觉性。

    牵住“牛鼻子”,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两个责任”之所以要抓紧抓牢,源于党章的明确规定,源于当前严峻复杂形势的客观要求,源于改革发展稳定的现实需要。

    在回答“主体责任”抓什么的问题上,徐守盛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的要求。这“五个方面”,正是向广大党员干部发出的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动员令”、指向明确的“作战图”。

    就湖南如何牵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徐守盛强调,要强化政治责任抓落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政治意识,真正使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生根;要完善责任体系抓落实,党委(党组) 要具体抓、抓具体,党委(党组)书记要亲自抓、亲自管,班子成员要直接抓、直接管。要坚持统筹兼顾抓落实,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当前要把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首要任务,绝不允许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绝不允许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要坚持依法治省和依规治党相统筹,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坚持抓改革、抓发展与抓反腐相统一,做到严格要求干部与关心爱护干部相统一。

    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的重托,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徐守盛强调,要强化担当精神抓落实,立足抓早抓小、查早查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苗头性问题演变成严重性问题、一个人的问题演变成一群人的问题。

    精耕“责任田”, 纪检监察严执纪坚守“四不能”

    2014年9月18日,湖北黄石市太子镇工会主席陈洪坤违规午餐饮酒,市纪委暗访组要求镇纪委书记徐欣开对违规行为调查核实。徐欣开以“感冒闻不到酒味”为由,拒不履行监督责任。4天后,徐欣开被免职,调离纪检工作岗位。

    《中国纪检监察报》对此评论指出,落实“监督责任”在有的地方,仍是“吼吼嗓子”、“摆摆架子”、“做做样子”,“柿子拣软的捏”。

    为防止监督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在湖南出现,会议特别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种好“责任田”进行了强调: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责无旁贷。要按照党章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忠实履行职责,聚焦中心任务,加强组织协调,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协调者、推动者。

    徐守盛就纪检监察机关从严执纪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种好“责任田”,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要突出主责主业,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存在“四风”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问题,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从严执纪监督,不能选择性地运用法规条款,不能用组织程序代替法律规范,不能用工作纪律代替法律规定,不能用领导意图代替法纪要求。要忠诚干净担当,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带头遵纪守法,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成为维护党纪政纪的忠诚卫士和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

    “严追责”,防止变通杜绝“下不为例”

    细细解读“‘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责任追究“终身制”的规定耐人寻味。“追究办法”第11条规定,责任追究不因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工作岗位或者职务变动而免于追究。已退休但按照本办法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徐守盛对此强调,严肃责任追究,落实“责任终身追究制”。责任追究一定要到事到人,不能搞变通,不能以批评教育、下不为例代替党内责任追究,不能以纪律处分代替法律责任追究。

    杜家毫最后指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责任追究办法”的学习宣传,组织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习,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广泛宣传。各级党委、纪委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细则,细化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真正担当起监督责任,做到执纪监督问责到位。

    “湖南从省级层面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行动,频率高、力度大、举措实,必将在全省起到以上率下、层层传导的带动作用。”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课题组组长邓联繁教授对此评论说。(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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