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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划出“三条红线” 严防领导干部在金融活动中以权谋私

编辑:张梅 发表时间:2017-02-15 15:52 来源:三湘风纪网

  全省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湘办发〔2017〕3号文件精神会议召开

 

会议现场

 

  2月14日下午,省纪委组织召开全省金融机构贯彻落实湘办发〔2017〕3号文件精神会议。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许显辉出席并讲话,省纪委副书记汤军、省纪委常委刘文杰出席会议。

  2月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的规定(试行)》(湘办发〔2017〕3号)。这是我省制定出台的第一个全面覆盖金融活动的禁止性文件。为全面禁止和规范领导干部在金融领域以权谋私的问题,《规定》划出了“三条红线”:一是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金融活动提供便利,不得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金融机构的薪酬、奖励、费用等方面谋取私利;二是领导干部之间不得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金融活动提供便利;三是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单位和业务范围内承揽金融业务,且不得获取相关的薪酬、奖励或者其他私利。

  会议强调,《规定》的出台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是解决突出问题、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是促进金融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维护良好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把《规定》执行到位,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抓好学习贯彻,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及时把有关精神传达到系统内每一名干部。要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各金融监管机构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各金融机构要认真履行管理责任。要严格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金融活动中谋取私利等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要内容,对违反《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及时反馈情况,对贯彻执行中遇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并提出工作建议。(黄纯芳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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