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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廉吏】周希圣:冒死上疏皇帝 为民请命遭贬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9-01-31 16:32 来源:三湘风纪网

  “湖湘廉吏”系列之十八

  周希圣:冒死上疏皇帝 为民请命遭贬

 

周家大院(周希圣是永州零陵区周家大院后裔的先祖)传承濂溪家风(永州市零陵区纪委监委供图)

 

  周希圣(1551—1635),字维学,号元汀,明代湖广零陵县(今湖南永州市零陵区)人,历任四川华阳知县、山东道监察御史、南京户部尚书等职。

  耿直刚烈的性格使他历经磨难,几度沉浮。任华阳县令时,他捐官俸救灾民,家人仅靠吃糠皮、红薯度日;他不惧蜀王权势,以“官殉”相逼,为百姓讨回公道。任监察御史时,听闻华阳县百姓遭受“倍取宫扇”之苦,他冒死上疏皇帝“极陈滥取宫扇之弊”,被贬为灌阳县典史。重新获起用后,因得罪魏忠贤又被削职为民。

  捐官俸救灾民 家人靠吃糠皮红薯度日

  周希圣是北宋理学鼻祖周敦颐的后裔,是周敦颐次子周焘一脉的后代,他从小以周公为家族荣耀和为人处世的楷模,“攻书苦读不间寒暑”。万历十七年(1589),周希圣中进士,后授四川成都府华阳知县,开始步入仕途。

  刚上任,周希圣就遇到了两桩棘手的案子。华阳县有个名为吕朋的无赖,心狠手辣,为霸占家产,在一个大雨倾盆的深夜,用锄头将其兄截杀在回家路上。事后,吕朋却贼喊捉贼,嫁祸于路过的邻居。前任县令将其邻居逮捕入狱,此案拖了多年,成为一桩疑案未决。周希圣到任后,重新审理此案,发现邻居与死者平日无冤无仇,不存在杀人动机。他微服私访,发现吕朋的嫌疑最大。经过突审,吕朋终于交待了其杀兄的经过,还找到了他藏匿的凶器铁锄和当天的血衣。至此,这桩冤案真相大白,邻居得以沉冤昭雪。

  另外一桩案子,对周希圣更是一种考验。蜀王府邸在华阳县,当时的蜀王世子贪玩好色,经常带领一帮人四处游玩,横行乡里。一天,蜀王世子在游玩时遇到一名漂亮民妇,欲据为己有,派随从将其丈夫殴打成重伤,强行将民妇带入府邸。当天,民妇的家人焦急万分,只好向周希圣告状。周希圣愤怒不已,当即来到王府面见蜀王,索要民妇,要求捉拿打人者归案。刚开始,蜀王并没有把他一个小小的知县放在眼里,对他的要求置之不理。周希圣双目圆睁,义正言辞地说,“按大明律,重伤他人者必须严惩,且这名妇人已有丈夫,必须放她回家。您若不放人,我身为父母官,当死在王府以殉职!”蜀王听后,有点畏惧了,立即释放了民妇,让周希圣带走了伤人者。从此,蜀王世子再也不敢随便出去欺压百姓了。

  上任不久,华阳县遭遇大旱,粮食面临绝收,周希圣一边上疏奏请朝廷救灾,一边日夜与百姓一起引水抗旱。为救济受灾百姓,他捐出了自己的全部薪俸一百二十余两白银,一连几个月,家人仅靠吃红薯、糠麸度日。旱灾过后,他又组织百姓大力疏通渠道、修筑塘坝,大大提高了华阳县的抗灾能力。

 

周氏家谱中记载的周希圣传记(永州市零陵区纪委监委供图)

 

  为民请命 由监察御史贬为县衙典史

  华阳县历史悠久,是成都府的大县,号称“四川首县”,以盛产团扇而享誉四方。到明代,这种精巧雅致的团扇被定为宫廷贡品,称之为“宫扇”。团扇形似圆月,边框及柄用竹子雕刻,扇面采用缂丝工艺,并绣有山水楼台、花鸟虫鱼等,工艺繁复,造价昂贵。仅“宫扇”之贡一项,华阳县每年就要花费十余万两白银,老百姓不堪重负。当地流传着这样一首民谣:“华阳富,靠到成都府,华阳穷,贡扇之赋百姓苦。”周希圣省吃俭用,把自己微薄的俸禄钱都捐出来用于制作“宫扇”,但只是杯水车薪。想起百姓疾苦,自己却无能为力,他食不知味,夜不能寐,常常泪流满面。

  由于周希圣勤政为民,三年期满进行考核时,上级将他推荐为四川省廉能考核第一名,周希圣却将第一名让给富顺县令,而自己居其次。

  任华阳知县六年,周希圣一心为民,政绩突出,万历二十四年(1596),被擢升为山东道监察御史。

  明神宗执政后期,贪图享乐,荒于朝政。周希圣赴任监察御史不久,皇帝下了一道“倍取宫扇”的诏令,命四川华阳县将上供“宫扇”的数量增加一倍。他听闻后,捶胸顿足,含着泪说:“我在华阳时深知‘宫扇’之苦已让百姓困苦不堪,如今还要加倍上供,岂不是要把他们逼上绝路!”思虑再三,周希圣决定上疏“极陈滥取宫扇之弊。”同僚们劝他不要多管闲事:皇帝既然已下旨,你还去阻拦,恐怕会因此获罪。周希圣不顾个人得失,毅然上疏直谏:“以午夏所用一物,穷极雕饰,殚竭膏脂,恐为圣德之累”,请求明神宗收回诏令。结果,皇帝和宦官看到奏疏后震怒,周希圣先是被“罚俸一年”,后被谪贬为广西灌阳县典史。

  任灌阳县典史后,周希圣并没有因官小位卑而自暴自弃,赴任后,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历时两年,与巡按一起校刻完成《王文成公集》(王守仁去世后谥“文成”,故后人又称王文成公)。随后,辞官归乡。

  得罪魏忠贤 被削职为民

  周希圣归乡十三载,闭门读书著述,游览山水。直到万历三十九年(1611),才被重新起用为太仆寺丞、光禄寺少卿。

  明熹宗即位后,他升任南京大理寺卿、南京刑部右侍郎、南京吏部尚书。《元汀公年谱》记录了两件事:任南京刑部右侍郎时,漕运总督属官有缺额,有一名亲戚陈某从永州前来拜访,求他推荐,却不料被拒之门外。陈某叹息说,“人常说‘大树底下好乘凉,朝中有人好做官’,希圣非也,他是‘铁面无私,六亲不认’!”

  赴任南京吏部尚书不久,有属官为巴结他,献来一件稀世珍宝——一把名贵的古董玉壶,以求得到关照。原以为新任吏部尚书看到后会高兴,孰料周希圣愤然斥之:“凡人贪心一炽,则无事不可也。玉壶乃一饵耳,以物利我,我将何以利人。”属官只好悻悻而归。

  明熹宗时,宦官魏忠贤独揽朝政大权,大兴冤狱,陷害忠良。左副都御史杨涟挺身而出,弹劾魏忠贤二十四条罪恶,指责其迫害先帝旧臣、干预朝政、操纵东厂滥施淫威等。魏忠贤反而诬告杨涟“党同伐异,招权纳贿”,将其逮捕入狱迫害致死。周希圣同情杨涟,向明熹宗上疏进谏,为其讨公道、鸣不平。魏忠贤故伎重演,罗织“莫须有”罪名,称“周、杨合谋,同为东林党魁首,垄断朝纲。”明熹宗昏庸无能,荒淫奢靡,听信魏忠贤之言,但念及周希圣德高望重且年事已高,将其削职为民。

  被罢官归乡两年后,明熹宗驾崩,朱由校继位后,打击惩治阉党,魏忠贤罪行败露自缢而亡,周希圣以名德旧臣,获原官起用。但此时周希圣痛恨朝廷黑暗,早无意仕途,坚辞不赴任。崇祯八年(1635)十月,周希圣病卒于家中,享年八十四岁。(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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