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治理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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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今天召开第一次会议,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云昭要求,重点治理2007年至2008年底各种“小金库”资金收支情况。
湖南省“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今天召开第一次会议,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云昭要求,重点治理2007年至2008年底各种“小金库”资金收支情况,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已形成的资产,八类收入被列违规。
按照《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本次专项整治以自查自纠为主,辅以治理领导机构组织的重点检查,检查面不得低于5%,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的检查面不得低于20%。
被列入“重点”的对象包括,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教育、卫生、交通、民政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的培训中心、招待所、办事处、出版社、报社、杂志社等单位,以前检查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的部门和单位,有群众举报的部门和单位。
《办法》很具体地列出,以8种方式获取收入设立的“小金库”,都在治理之列: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单位违规以其他方式设立。
《办法》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被查发现违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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