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出台五条禁令严禁公车私驾
编辑:宣教室
发表时间:2009-07-06 08:53
来源:岳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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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遏制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歪风,岳阳市出台规定,严禁公车私驾: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自己驾驶公车;不准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和他人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准安排非专职驾驶人员驾驶公车;不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不准到企业、下属单位报销用车费用。禁令不分级别,全市党政领导干部都必须按规定执行。规定要求,一些特殊行业如公、检、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确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本人的汽车驾驶证照,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并由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建卡登记后报市纪委备案。为了确保规定落到实处,市纪委举报中心设立投诉电话,群众如发现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现象可随时拨打电话进行投诉。公安部门和监察机关不定期对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将领导干部公车使用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去年来,全市共有12名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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