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开门”立法,体现公民意志——“湖南打造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政府”系列报道之二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4-28 10:36 来源:湖南日报

“开门”立法,体现公民意志

——“湖南打造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政府”系列报道之二

    本报记者 周月桂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条文:

    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度规章,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涉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还应当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重大行政决策方案草案公布后,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对公众影响的范围、程度等采用座谈会、协商会、开放式听取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规定》第三十七条)

    ■新闻案例

    立法与民众不再遥远

    在不少人的观念里,法律似乎是抽象刻板和令人生畏的,立法更是一件太遥远的事。在《规定》的指引下,立法与民众之间变得不再遥远。

    “海选”立法项目

    “限塑令太温,限而不禁,不够彻底,不是长久之计。”在深圳打工的湘乡人王卫向省政府法制办建议了一种“更理想和环保的禁塑模式”。

    “乡村幼儿园素质堪忧,孩子是我们的未来,应该设立幼儿园教育法。”一位署名“直率忠实的市民”在给省政府法制办的信件中这样建议。

    2008年,省政府法制办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法制网站、湖南日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2009年立法项目建议。一时间,立法处的杨志华每天都能收到几封这样的邮件,来信者包括退休干部、大学生、农民工等,内容更是包罗万象,从环境保护到禁麻将,从志愿者活动到幼儿教育,从新闻舆论监督到民间融资管理……

    这场立法项目的“海选”,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之高有些出人意料,省法制办从海量的公众建议中整理出有价值的立法建议项目27个。省政府法制办主任许显辉评价说:公众的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对健全法制的要求越来越高。

    为“老百姓喜欢”的立法项目投票

    2008年10月9日,20名来自不同阶层的长沙市民应邀参加省政府法制办举行的2009年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这是正式实施《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以来我省举行的首次立法听证会。参加立法听证会的代表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教授、新闻记者、律师、企业员工和普通市民。

    在听证会现场,与会代表都收到一份征求意见书,意见书里排列了91个立法建议项目,其中64个由省政府各部门提出,27个由社会公众提出。最终,《湘江管理条例》、《处理非法集资办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办法》等7个由公众提出立法项目列入了省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

    而市民关注的关于反麻将的提议则没有列入立法计划。许显辉表示,“要立老百姓喜欢、得到实惠的法,而不是立部门利益的法。同时,也要将有限的立法资源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用法律手段加以解决的问题中去。麻将作为大众娱乐工具,简单加以禁止,事实上做不到,也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

    “我的立法建议被采纳了!”

    “我的立法建议真的被采纳了,《湖南省募捐管理条例》已经进入立法程序,里面有好几点正是我在建议中提到的。”

    4月14日,株洲市民肖力扬接到了省政府法制办社会立法处张建华处长的电话,张处长感谢肖先生对政府立法工作的关注,并告知《募捐管理条例》即将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下半年可望出台。

    50岁的肖力扬热心公益,是株洲市红十字会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大队机采分队队长。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肖力扬看见株洲市上上下下无不慷慨解囊为灾区捐款,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甚至卖场,都设立捐款箱组织募捐。他不免有些担忧,虽然大家出发点是好的,但谁能保障资金真正捐给灾区呢?

    经过认真调研和思索,去年6月,他给省法制办写了一封电子邮件,建议加紧制订相关法规,特别提出:“个人不应该开展募捐”、“募捐组织应当厉行节约,降低成本”。

    去年11月25日,省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上,《湖南省募捐管理条例》被列入省政府2010年立法计划的14件立法建议项目之一,肖先生的相关建议也在《条例》中被采纳。

    ■链接

    “先听群众怎么说,再定我们怎么干”。凡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的本省公民,均可向省法制办提出立法项目建议。 自2008年10月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以来,省政府法制办共收到60多件公众提出的较有价值的立法建议,其中有10多件被采纳列入立法计划。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