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规范采矿权招拍挂工作见成效
编辑:詹道斌
发表时间:2009-07-10 11:15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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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汨罗市联系实际抓管理,逐步实现了采矿权招拍挂工作的规范有序,取得了较好成效。2009年,18公里长的湘江(汨罗段)砂石资源采矿权竞买1.09亿元,为上年度成交价款的5倍;2.86公里长的汩罗江砂石采矿权成交价293万元,为上年度的3倍。此举确保了国有资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收益,受到社会好评。汨罗市的主要做法是:
(一)狠抓三个到位,在营造环境上求创新。一是领导认识到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矿业权市场秩序规范工作,多次强调要求领导干部要带着依法行政,不得干预和插手正常的招拍挂活动,否则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多次到现场调研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工作管理到位。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专门领导机构,设立办公室,由市财政安排专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研究制定了《领导小组及组成部门职责分工规定》,避免推诿扯皮,实现阳光招拍挂、廉洁招拍挂。三是责任到位。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矿业资源管理的办法和责任追究规定,严肃查处违纪的人和事,确保矿业权招拍挂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和有序。
(二)强化五项举措,在提高成效上求创新。一是强化信息发布广度。信息发布从省内到省外,有效地吸引了外地竞买人参加竞价,营造、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仅今年4月,汩罗市5个矿业权项目的招拍挂,就有3个项目被外地投资商竞得。二是强化代理机构选择。在招拍挂项目启动前,从报名代理机构中随机抽取具有资质、符合条件的,由招拍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制定的评分办法对其进行评审,选择合适的代理机构,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三是强化廉政准入制度。在对竞买方乾资格审查时,首要内容是核查其是否存在不廉洁记录,如有则一票否决。四是强化出让流程监管。从前置条件、价款确定、集体会审、市长终审、依法出让、证照发放等一系列程序上,作了详细规定,环环相扣,责任到人。五是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联合执法,打击非法无证开采,督促整改安全隐患,明确专人定时巡查。三年来,全市无一起矿山安全事故发生。
(三)抓好三个健全,在完善机制上求创新。一是健全监督机构。全市成立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的专门监督机构,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业务监管职能,调动专业部门在技术、质量等方面主动把关的积极性,整合监督力量,对招拍挂工作实行全方位监督。二是健全监督网络。在监督范围上,坚持场内监督与场外监督相结合;在监督主体上,支持专门监督、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与竞买方及业主的监督相结合;在监督时间上,坚持竞前会审监督、竞中现场监督和竞后跟踪监督相结合。三是健全监督制度。市里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出台了《汩罗市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实行关口前移,全程监管,将监督落实到第一个项目、每一个层面、每一个程序上,使矿产资源管理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
(省纪委执法室 詹道斌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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