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完善接待制度创新贯彻《准则》精神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5-07 14:58
来源:桂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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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桂阳县纪委监察局对领导干部参与及其家属、亲戚办酒店问题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个别领导干部私下参与办酒店或变相为家属亲戚所办酒店照顾生意。该县依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领导对2名参与办酒店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出台了《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接待制度补充规定》。该规定指出:
一、 实行定点接待、定点采购烟酒制度。各单位秉着公平、节约的原则,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确定5-8家酒店为接待点,同时招标确定2-3家烟酒店为定点采购烟酒店,并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二、 实行单位领导、经办人接待回避制度。严禁领导干部办酒店,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并要求单位领导与接待工作经办人不得在其亲属、亲戚所办酒店安排接待。
三、 实行接待费公示、备案监督制度。各单位必须每个季度在单位公示油料、维修、考察、公务接待等情况,并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四、 实行同城不宴请制度。同城各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相互宴请。
五、 实行接待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组织人员对县内酒店接待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为确保该制度的有效执行,该县把接待工作日常监督检查纳入年终考核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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