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决策”,让民意直达——湖南打造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政府系列报道之五

本报记者 唐婷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条文:
重大行政决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举行听证会:
(一)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
(二)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的;
(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规定》第三十八条)
■新闻案例
为民办实事听证会
“2009年,湖南投入337.6亿元为民办实事,全省34个考核指标,22个超额完成任务,让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4月底,长沙市砂子塘社区居民卢六沙在网络上读到这条新闻时,满意地笑了。
一年多前,他作为23名听证代表之一,参加了湖南省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决策听证会。听证代表的意见,成为敲定2009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重要依据。
卢六沙清晰记得,听证会是2008年12月26日开的,因为身患残疾,那天,他的轮椅刚到会议室门口,马上就有工作人员推他进去。
自2004年起,省委、省政府每年都公开承诺为民办实事,逐步解决了一些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以往,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一般由各职能部门上报,汇总后经省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有群众反映,“办实事是好事,但关起门来定项目不一定科学,有的项目群众需要办,但没办,有的项目群众不需要办,却办了。”
2008年10月1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实施,明确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应广泛听取公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在此背景下,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决策首次听证会开锣。
听证会公告发布后,5天内,省人事厅收到380份听证申请。最后,选取了25名听证代表(实到23人),这些代表涵盖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乡居民、农民工等各个层面。
卢六沙在报纸上看到听证公告,当天就写了封申请信寄出。没过几天,他收到一份邀请函和一套听证材料。
卢六沙仔细研读了听证材料涉及的每一个为民办实事项目,又摇着轮椅到他所在的省中医药大学和长沙市砂子塘社区走访单位、企业和居民,征求大家的意见,最后,形成了一份30多页的书面材料。
这个过程,花了卢六沙近10天时间。“当这个听证代表,代表的不仅是我个人,所以我很用心去搜集意见。”
“听证会规定每个代表发言时间为5分钟,但我不知不觉就超时了,讲了10来分钟。”卢六沙回忆,他当时主要提了4个方面的建议,涉及城镇医保、农村电网建设、残疾人创业、下岗职工再就业等。他感觉到,他的意见得到了充分的尊重。会后,针对他提出的农村电网建设意见,电力部门还专程登门说明。
卢六沙非常关注社会公共问题。在他看来,这样的听证会,给了基层老百姓反映意见的机会,建立了一个良好的沟通管道,保证了民意的直达性。
“大禹治水,功在疏通,治理国家也是如此。”卢六沙说,“希望政府部门以后多组织这样的听证会,及时向民众公开应该公开的信息。只要有机会,我还愿意参加。”
同样参加过这场听证会的听证代表龙源认为,“听证会激发了群众参与的热情,是很大的进步。”龙源是一家媒体的记者,被选为听证代表后,他在所在媒体发布消息,广泛征求读者意见,把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带到了听证会现场。他认为,当听证代表是一次非常珍贵的经历,唤醒了普通公民参政、议政的意识。
省人事厅法规规划和仲裁处副处长聂庆龙介绍,当时,听证会提交了38个为民办实事考核项目,会后,综合听证代表和各方调研意见,删减了7个项目,增加了3个项目,最后确定34项2009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一位姓周的听证代表建议,电视普及后,农村人可通过电视电影频道收看电影,建议把重点放在发展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农村文化事业上。后来,送电影下乡就改为了送戏下乡。
省长助理袁建尧评价听证会:“通过听证会问计于民,有利于选好、选准项目,提高政府重大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他表示,在今后的政府重大决策中,还将进一步通过听证会等多种公开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4月初,湖南2010年为民办实事的28个项目正式公布。省为民办实事考核办负责人介绍,这批项目从去年底就通过报纸、网络进行公示,先后收到数百封(个)来信、来电。在广泛吸纳公众意见后,项目从原来的21个增加到28个。
■背景链接
举办重大决策听证会280多次
“先听群众怎么说,再定我们怎么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施行后,“开门决策”成为政府部门的自觉行动,各级各部门广泛组织召开行政决策听证会。
2008年以来,全省各级各部门举办重大决策听证会280余次,议题涉及物价、交通安全、城市管理、规划、拆迁、医药、就业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省政府带头示范,组织召开了“2009年为民办实事听证会”、“2009年政府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等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
■专家点评
决策公开听证建设回应型政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薛刚凌
在现代社会,随着经济改革和社会变迁,社会利益群体日益分化,行政决策,尤其是重大行政决策变得越来越复杂,既要兼顾多元利益,又要考虑科学理性,如何通过制度建设使行政决策能够满足民主、科学和法治的要求就变得十分重要。《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对此作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按照此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凡涉及公众重大利益的、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要听证的,都要举行听证会,公开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决策听证会建立起政府和百姓直接沟通的管道,使公众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到决策过程,可以将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交给决策部门,充分表达民意,以确保决策部门了解社会的真实需求并及时做出回应。决策听证会也激发了群众参政、议政的热情,听证会代表带着一份责任,广泛收集民众意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智慧确保政府的决策切实可行,也提高了参政议政的能力。对政府而言,通过举行决策听证会,拉近了政府和百姓的距离,充分听取老百姓的意见,可以使其决策更科学、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接受性。湖南的实践证明,开门决策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而且通过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听证会,确实调整了办实事的项目内容,让其更能满足百姓的需求。
无疑,重大行政决策民主、科学和法治目标的实现需要一系列的制度支撑,尤其是要建立综合性的决策机制,需要考虑决策目标和手段的匹配性,在程序上要进行信息收集、科学研究、经济分析、专家咨询、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以及公开发布等环节,但在整个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就是听取社会各界的想法,直接和百姓沟通。决策听证会以其特有的工具理性和沟通理性价值,提供了很好的制度平台,可以确保政府的决策具有更大的社会回应性,从而也促进了回应型政府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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