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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报告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5-11 09:45 来源: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完善制度 强化监督

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国土资源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报告
易显奇
(2010年2月2日)
 
同志们:
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按照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省九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不断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突出作风建设,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意见》,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抓思想教育,坚定理想信念。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落实“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廉政知识教育培训,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请专家教授给机关干部讲思想政治、法律法规、国土资源等方面知识,坚定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提高了干部素质。
二是抓廉政文化,提升道德修养。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理论征文活动和廉政建设格言(感言)征集活动。有3篇文章入选《湖南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理论调研成果选编》,1篇获得一等奖。有600余名副处以上干部根据自身体会提交了寓意深刻的警句格言,省厅编印成册发行。
三是抓作风建设,增强宗旨观念。结合省纪委组织的省直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民主测评活动,开展作风建设整改。11月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全系统党员干部“争创五型机关、增强五种作风、争做六个表率”,一些单位加强机关作风检查,行政效能、思想作风建设取得很大成效。
四是抓典型教育,强化风险意识。推出芷江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王建平这一先进典型,为广大干部职工树立了榜样。同时,一些单位对系统内发生的腐败案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深刻剖析,起到较好的警示效果。
(二)加强制度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国土资源系统惩防腐败制度体系逐步形成。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厅党组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全系统认真抓好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一是建立责任机制,增强制度约束力。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意见》,做到“三落实”。落实责任分工,制定《实施方案》,下达反腐败任务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检查考核,全年300多个单位进行检查,绝大多数都较好地履行了职责;落实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任务量化为具体考核指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国土资源工作综合考评内容,对单位班子成员存在严重违纪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是加强政策调研,增强制度科学性。开展《国土资源系统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研究,重点就国土资源系统反腐败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进行调研,提出廉政教育长效机制、权力运行监控机制、资源配置市场化模式、行政效能监督机制、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等五大预防机制,经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学者评审,研究成果达到国内同类研究的领先水平。全年各市州局共出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27项,完善制度138项。一些市州出台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办法》、《关于开展共同预防犯罪的实施意见》、《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办法》等制度,为完善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惩防体系创造了经验。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制度公信力。出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行政程序规则》,这是全国国土资源系统第一部专门规范行政行为的程序性规则。完善电子政务,厅机关公文处理和行政审批都在网上运行,建立网上电子监控系统,实现全省联网、远程报批。创新市场交易方式,将国土资源交易行为由现场交易向网上交易过渡,逐步实现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市场交易全自动、全封闭运行。公开行政许可依据、条件、程序、收费标准和结果;减少审批事项、审批时限、收费项目、执法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四是实行行政问责,增强制度执行力。制定《行政审批问责制度》,明确机关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对违规违纪的人员进行严肃查处重点查办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贪污贿赂案件。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52件,初核242件,立案56件,查处55人,移送司法机关31人。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全年共查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2458起,其中厅本级公开立案16起,追究纪律责任6人,追究刑事责任11人。查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对责任事故中个别党员干部与不法商人相互勾结、暗箱操作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三)加强监督检查,完善监督机制,反腐倡廉建设有机融入国土资源管理各个方面。全系统纪检监察机构始终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本级监督与层级监督相结合,群众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做到“四注重”。
一是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注重事前监督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凡属方针政策性大事、全局性或重要业务问题以及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由党组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和干部提拔表决事项,实行“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和票决制。监察室主任列席党组会议,对会议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监督。干部选拔、票决、交流、问责等改革进一步深入,厅机关39名副处以上干部实行跨处室、跨专业、跨职位交流,轮岗比例达到45%;推进机关与市州局、厅直属单位之间纵横向交流。
二是建立“三重一大”监督机制,注重事中监督。对83名拟提拔的厅管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审查,其中对市州局的55名拟提拔对象还专门征求了当地纪检监察机关意见,2名因审查不过关暂缓提拔。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先后开展了全省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预算执行情况、厅直属单位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小金库”专项清理、矿产资源补偿费资金专项清理、铁路征地拆迁资金使用管理等专项检查。共清理“小金库”违规资金208.3万元,处理违规人员2人。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清理2008年以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共清理划拨方式供地963宗,协议方式供地4958宗,招拍挂方式供地3334宗,基本符合规定。对2006年以来新出让矿业权清理,共清理探矿权329宗、采矿权931宗,查处违纪人员91人。
三是执行“三谈两述”和函询制度,注重事后监督。全年纪检监察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19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73人次,诫勉谈话126人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738人次,函询42次,有效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四是完善社会监督体系,注重全程监督。从民主党派、社会团体聘请有较大影响的人士作为监察专员,定期检查系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一些单位还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5月,我们结合省委巡视组对我厅巡视后提出的意见,加强了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
一年来,在各级党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全体纪检监察人员共同努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也存有学习热情不高,价值取向发生偏移;制度约束不力,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服务意识淡化,本位主义抬头作祟;办事效率偏低,监督制约乏力等问题。这充分说明我们在看到反腐倡廉建设已经取得的显著成效的同时,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二、继续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
今年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九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结合国土资源领域反腐败工作实际,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明党的纪律,弘扬党的作风,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宣传,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抓好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二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以继续推进五型机关建设为抓手,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与自我批评之风,引导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认真解决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的问题;认真解决作风飘浮、不负责任、弄虚作假等问题;认真解决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的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把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
三要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未批先用、违规审批、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矿业权设置不合理等问题,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切实解决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严格实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严格征地补偿标准,严格规范资金支付渠道,严格审查拆迁资格,严肃处理不履行征地审批手续、征地补偿不到位,甚至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侵占农民土地等行为。切实解决违反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擅自扩大协议出让范围、低价出让土地、土地评估和土地权属变更登记不规范、违法违规出让矿业权、矿业权评估不规范等问题,科学编制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计划,严格划拨用地供应和协议出让范围,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加强土地使用权、矿业权评估监管,规范评估机构评估行为,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市场不规范、不统一、交易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等问题,大力推行网上交易,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矿业权等要素市场和综合监管平台。
四要进一步加强惩治制度建设,严格查办案件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建立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调查分析和专项治理制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继续抓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以查处土地和矿产审批出让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违规征地拆迁等案件。此类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集中力量,一查到底,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二)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采用多种方式,运用多种载体,开展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组织观念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廉政建设的思想防线。
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对各级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培训,在党支部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纳入学习内容。在各类培训班、短训班、经验交流会中增加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交流内容。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上廉政党课制度,组织反腐倡廉专题宣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接受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以大力提倡廉政文化建设为重点,通过采取在门户网站和内网上刊登廉政警言、制作廉政知识台历、征集廉政感言、开辟廉政专栏、学习廉政典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增强廉政教育的实效性。
(三)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大厅、网站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程序、时限、收费标准、结果,建设审批、交易、监管、舆论监督等电子政务公开平台,认真清理地方和部门制定的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和完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监督机制。
土地管理要积极推进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完善建设用地审批集体会审制度,加强对征地审批和批后实施的监管,建立防止和纠正非法批地行为的有效机制,保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矿产管理要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审批制度,建立矿业权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严格准入资质和条件,规范矿业权市场管理行为。测绘管理要履行统一监管职责,加强测绘资质管理,建立测绘单位的信用体系。加强地图市场监管工作,及时查处违法测绘和违法编图案件。强化测绘单位质量意识,落实质量监管职能。加强测绘成果保密管理,避免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人事任免要掌握所管干部基本情况,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廉政评价机制,对拟提拔的干部,纪检监察部门要配合人事部门在干部考察时,就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负责任地向党组报告,提出使用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5+X”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新增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和特定关系人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五个方面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同时,结合本系统实际,开展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制度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四)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抓住重点部位,突出关键环节,多层次多渠道管理约束干部,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定期进行党员干部作风评议,召开民主评议会,通过聘请群众监督员、开展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卡、完善来信来访制度等,广辟渠道,广开言路。对考核和评议处在末位的领导班子,要对其党政正职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要进行组织调整。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帮助他们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纯洁“生活圈”、“交际圈”、“娱乐圈”,提高自律能力,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过好名利关、金钱关、美色关,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爱。省厅分地区有重点地对各市州国土资源局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认真落实全省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构建与新体制相适应的资金收入分配监管模式,确保“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财政体制推行“省直管县”改革的通知》要求,完善资金进入、流出、使用的运行监督制度,尤其要加强土地开发整理资金、政府投入的地勘资金、地质环境治理资金、乡镇国土所建设投入资金的监管,完善内审制度,将资金监督制度化、经常化。重点确保土地整理项目、资源保护项目、科研项目、地勘项目、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国土资源大调查项目等专项资金不出问题。当前要开展对直属单位经济大检查,全面清理和规范内部经济责任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收费制度,严禁利用行政职能谋取单位利益,严禁利用二级单位私设“小金库”,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三、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恪尽职守,秉公执纪,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大胆放手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充实人员力量,市州局人员配置不少于3人、县市区局不少于2人,重点配置一批熟悉经济、法律、土地、矿产、测绘等专业知识的干部,机关内设机构、乡镇国土资源所设置兼职纪检监察员。完善监督职能,纪检监察人员要参与本单位资金和项目会审、重要人事安排、重要项目招投标监督工作。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轮岗和交流力度,完善教育、管理、监督、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对不适合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违纪违法的干部要严肃处理。我们要继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政纪国法,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
同志们,2010年国土资源系统反腐倡廉任务十分繁重。我们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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