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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二限一查"清理不良贷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5-12 10:22 来源:桂阳县纪委
为进一步推进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充分调动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近日,桂阳县对行政事业单位及国家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贷款进行集中清收工作。
4月8日,县监察局、纠风办、财政局、农村信用联社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及国家公职人员拖欠信用社贷款集中清收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在限期内不归还所借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按规定取消晋级、晋职、评先评优资格;对在限期内不归还农村信用社贷款资金的单位,要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涉嫌违法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必要时对拖欠单位坚决采取“两限一查” 措施。即限制费用,未还清欠款的单位,一律不准购买小汽车,购置大额办公用品等;限制拨款,在保证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其各项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农村信用社贷款;有公贷私用和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由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处。各相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把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纳入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中,有效推动了清收工作顺利开展。
截止5月10日,已收回本息70余万元, 33名公职人员主动到信用社归还贷款,41人预约还款或与信用社订立了还款计划。(廖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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