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县:纪检审计问责问廉“双管齐下”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株洲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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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与审计在案件查处和预防腐败中的协作配合,做到优势互补,协同作战,近期,株洲县纪委监察局与县审计局联合制定出台了《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参与项目审计监督的办法》。《办法》明确了三项制度。
一是共同进点制度。县纪委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参与其管辖(联系)单位项目审计的进点见面会。县审计局将审计计划和项目报送对应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须派员参加。
二是线索移送制度。县审计局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应及时将线索移送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县审计局应将审计项目的报告(决定书)及时报送相关纪工委监察分局;纪工委监察分局应当加强其管辖(联系)单位落实审计报告(决定书)的跟踪监督。纪工委监察分局应及时组织查处,并将调查、查处的结果反馈县审计局。
三是协作配合制度。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审计局应加强协作配合,县审计局审计过程中遇到阻力、困难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应帮助解决。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需立案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负责;需作出审计处理处罚的,由县审计局负责。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会同县审计局共同做好教育预防和堵漏建制等工作。目前,三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均派员参加了其管辖(联系)单位的项目审计,项目审计进展顺利,强化了项目审计的监督和审计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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