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县规定重大行政决策未听证要追责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5-14 09:53
来源:江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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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行为,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结合该县实际,制定了《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听证制度》),从今年4月13日起开始施行。该《听证制度》规定了听证的程序、中止听证情形、终止听证情形,听证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形成听证报告。还明确了听证的纪律要求,对应当听证而未听证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的,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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