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县“四查法”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显成效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攸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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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攸县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作为执法监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组建专门机构、确保专门经费,突出“四查法”,动真格,显成效。到目前,全县共检查2008年来100万元以上的规模工程建设项目52个,提出监察建议31份,责令整改问题46起,督促建立规章制度25个,查处违规案件4起,纪律处分6人,诫勉谈话13人,移送司法处理1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一是开展项目摸底。按照全面覆盖、统一口径和比对汇总等方法开展项目摸底工作,力争做到不错项、不漏项,为顺利完成排查工作奠定了基础。据统计,全县共摸排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61个,其中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52个。
二是全面进行自查。落实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纪检监察机关主推的工作机制。组织建设单位和负有项目审批、监管职能的部门,对100万元以上规模建设项目工程各个环节进行同步自查,分别填写自查情况表和排查表,建好工作台帐,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章后,报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防止了建设项目和存在问题的瞒报、漏报。
三是组织重点抽查。将投资500万元以上、举报问题多、自查“零问题”,以及涉及民生工程的在建项目列为重点抽查对象,组织相关工程建设行政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自查自纠标准,对部分重点项目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据统计,全县共排查发现问题46个,涉及工程项目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审批出让、城乡规划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等七个环节。
四是加强专项检查。在抓好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的基础上,督促并协助县招投标局对在建工程项目投标履约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对随意变更工程量、调整中标价格、不按中标图纸施工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目前此项工作还在进行。督促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在建工程23个,发出专项整改通知21份,责令整改问题43起,处以罚款17万余元。 (卿媛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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