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东平: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5-18 10:17
来源:省纪委
分享

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问题,我同省纪委宣教室的同志一道,先后到常德、益阳、娄底、怀化、郴州等地进行调研,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和建议,深受启发。总的感到,在新的历史时期,我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不断加强,形式和方法不断改进,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有效地推进了反腐倡廉建设。但是也要看到,目前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仍有很大的加强和改进空间。综合调研中各地的意见和建议,今后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要以服务、推动和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为总任务,以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为总目标,从内容、形式、对象、机制等多个方面全面加强和改进,努力实现教育的规范化、常态化,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一、拓展教育内容
目前,我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内容比较单一,基本上限于对贪污贿赂典型案件的剖析教育。贪污贿赂是腐败主要的和突出的形式,注重这方面的警示教育当然是必要的,但决不能仅限于此,否则不但片面,也不利于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例如,在新的历史时期,失职渎职案件日益增多,危害很大,其背后还往往有贪污贿赂等腐败问题,如不开展这方面的警示教育,就不利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又如,各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用公款奢侈浪费的不正之风,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不正之风、领导干部各种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等,在本质上都是对权力的滥用,都需要剖析其发生发展的根源,吸取其深刻教训,也就是都应该纳入警示教育范畴。总之,对各种严重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都要挑选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用以警示公职人员;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都应拓展内容,使之更全面、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二、丰富教育形式
应当肯定,我省开展警示教育的形式是比较丰富的,特别是组织观看警示电教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得到经常采用,收到了比较好的教育效果。但是,一方面,有的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基本没有使用,如现代化的网络教育。另一方面,有的教育形式运用得不经常,其作用发挥得不够。如典型案件内部通报,此外,有些教育形式的使用还不够规范。因此,警示教育形式有必要进一步丰富完善。尤其要重视以下教育形式的使用和规范:
(1)案件通报。对于一个地方,应选取典型案件在所属范围通报。对于一个部门和单位,凡发生腐败案件,都应在本部门、本单位公开通报。现在有些发案单位掩盖“家丑”,对案件情况讳莫如深,有的甚至连处分结论也不告诉干部职工,没有发挥警示作用,这种状况应予改变。通报时,除通报案件基本情况、处分结论,还应重点剖析案件发生发展的根源,防止发生类似问题的措施和要求等。所有办案机构,对所办案件都应实行“双报告”制,即结案后送交案件调查报告的同时送交案件剖析报告,作为案件通报的基本依据。案件通报后,应组织所属范围的党员干部进行讨论,对照检查,反省整改,做到举一反三,预防腐败。各级纪委应建立案件通报制度,并认真落实。
(2)制作和观看电教片。有条件的纪检监察机关应挑选特别突出的典型案件制作警示教育电视片。电教片在内容上应真实反映案情,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和教训,使人受到警示和启发;结构上应讲究技巧,避免平铺直叙和生硬呆板;语言上应注重准确、鲜明、生动,防止歧义和误导;方法上应充分发挥电视的直观表达作用,尽可能运用屏幕形象生动灵活地表现主题,如有关材料的展示、办案人员的分析、案件当事人的自白、干部群众的认识等,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说服力。各级纪委对于上级纪委和自己制作的电教片,都应组织所有干部职工观看和讨论,尤其是各级党委学习中心组应专门安排观看和讨论。
(3)建立和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凡有职务犯罪人员服刑改造监狱的地方,都应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基地的教育内容应大致包括:典型案例综合电教片;典型案例图片展览;职务犯罪人员服刑改造现场展示;职务犯罪人员代表现身说法。建立了警示教育基地的地方,应由直属机关纪检监察组织牵头,制定干部职工参观计划,有序地组织所有干部职工分期分批参观并开展讨论。有关监狱应有领导分管基地工作,设立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和接待等事宜,建立管理和接待参观等方面的制度,建立现身说法人员激励机制,健全安全保障机制,定期更新警示教育内容和设施,保证警示教育基地健康运行。有关政府要安排专项经费。
(4)举办警示教育展览。没有职务犯罪人员服刑改造监狱的地方,除了可以组织干部职工到邻近地方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应选取典型案例举办警示教育展览,并组织干部职工参观讨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这方面的展览中心。设立警示教育展览中心的地方,应建立管理制度和机构,制定参观计划,定期更新展览内容,充分发挥展览的警示教育作用。
(5)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发生了重大案例特别是发生窝案、串案、系列案的地方,应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进行警示教育。要通报案情和处理结果,分析发案原因,并就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提出要求,对领导干部敲警钟。
(6)召开作风讲评会议。各地各部门每年应定期召开会议,就党员干部作风状况进行讲评。要着重指出党员干部在作风上特别是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指名道姓地公布一些有严重问题的人和事的处理情况,包括构成违纪违法案件的处理情况,并深刻指出其症结和危害,以引起党员干部的警醒和反思。
(7)警示谈话。对于群众有举报反映、但问题尚不严重的党员干部,党政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组织应安排适当负责同志对其进行诫勉性警示谈话。谈话中不但要指出其存在的问题,而且应引用因同类问题而发展到严重违法乱纪的典型案例,帮助其深刻认识问题的危害性,真正警醒过来,避免重犯。
(8)旁听法院审判。各级直属机关党组织特别是纪检组织要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组织党员干部有计划地旁听法院审判职务犯罪情况并在案件判决后开展讨论。对于重要的典型案件的判决,还可采取电视直播、转播方式或类似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让更多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旁听并进行讨论。
(9)公开审理违纪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违纪案件,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都可公开进行,并组织党员干部旁听和参与审理。各级纪委常委会讨论处分重要的违纪案件,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也都可公开进行,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有的还可以开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进行。
(10)公开讨论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处分意见。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和干部,在党政机关作出处分决定前,都应交由其所在单位的党员和干部讨论处分意见。讨论中,违纪违法党员干部个人可以申辩,其他党员干部也可为其申辩。对于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的处理,也应首先交由所在支部的党员讨论处分意见。这样既可以保证处理的恰当准确,防止冤假错案,也可以使大家受到警示教育。
(11)以网络为平台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党政机关开办的门户网站或内部网站,都应设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栏,有计划地剖析典型案例。前述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资料,都应有选择地在网络上发布,以便更广泛、更迅速地发挥教育作用。
(12)制作编排以反面典型为题材的电影、电视剧和戏曲。这种以艺术形式进行的警示教育更具震憾力和感染作用,受众也更广。我省益阳市编排的花鼓戏《但愿人长久》即说明了这一点。但由于这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往往耗资巨大,影响广大,所以要有控制地进行。
三、扩大教育对象
过去我们开展警示教育,其对象主要是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现在看来,这是有局限性的。作为反腐倡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警示教育,应在继续坚持以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同时,将触角延伸到全社会,把全体社会成员都纳入教育对象。特别要注意加强对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和个体私营企业主的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应加大警示教育份量,有些警示教育形式如警示电教片、警示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展览、作风讲评会议、旁听法庭审判、警示教育题材的电视、电影、戏曲等,都应向公众开放,特别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要引导和支持各类社会团体和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真正形成人人抓教育、个个受教育的良好局面。
四、增强教育效果
我省开展警示教育的整体效果是好的。调研中有的同志反映,警示教育是最直观、印象最深刻的教育,对正在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是“救心针”,对处在犯错误边沿的党员干部是“清醒针”,对没有问题的党员干部是“预防针”,即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但是,我们仍然有必要进一步注重增强警示教育效果。
要注意教育的针对性。在教育内容上,要坚持实事求是。特别是剖析案件发生发展的根源时,应注意个性化、具体化,突出重点原因,防止抽象化、概念化,防止千人一面、千篇一律。在教育对象上,要注意因人施教。特别是面向全社会开展警示教育时,要注意内外有别,注意利用社会成员中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例如,要注意剖析个体私营企业主向公职人员行贿、拉拢腐蚀公职人员的典型案例,注意剖析商业贿赂案件,注意剖析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和亲友怂恿领导干部搞腐败的案例,以及打着领导干部旗号或利用领导干部职务影响索贿受贿和搞其他歪门邪道的案件,等等。
要注意吸取教训。开展警示教育要特别注重引导大家深入开展讨论,对照典型案例,检查自身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查找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制度缺失和漏洞以及监督管理工作的不足,提高思想、健全制度、改进管理,切实防止重蹈覆撤。特别是在贯彻重要决策、部署中心工作时,要注意利用一些反面典型进行教育动员,既推动决策部署的落实,又避免发生不良问题。
要注意防止负面影响。开展警示教育要注重剖析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发展根源,重在帮助大家吸取教训,引起警觉,不要过多地描绘、渲染案件细节,切忌猎奇。要注重内外有别,把内部通报与对外公布区别开来,防止泄密和臆测。要注重文字的准确性和观点的鲜明性,避免歧义和误导。同时,还要注意公布案件的时机和密度,防止发生敏感问题和给人以“腐败遍地”之感。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对警示教育要严格把关,保证这一工作的健康进行。
五、完善教育机制
一要完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由于警示教育政治性强、敏感度高,各级纪委应加强领导,形成常委会统一领导、主要领导把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机构组织协调的领导机制。警示教育计划和方案应报送常委会集体审议通过。警示教育作品除分管领导审阅、主要领导审定,还应送有关领导审阅,特别重要的要递交常委会集体把关。警示教育现场应由分管领导确定、主要领导审定。未经审定的警示教育作品和现场不能用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二要完善保障机制。警示教育要求高、耗费大,应当给予必要的保障。各级纪委要配齐配强宣传教育力量,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电化教育中心,省纪委电教中心应逐步加强。要组建廉政文化建设队伍,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开展警示教育。要加强与党的组织、宣传部门、大众传播媒体和新闻出版机构的联系沟通,发挥各部门和各种宣传舆论阵地在警示教育中的作用。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调合作,共同构建警示教育体系。各级政府应逐步增加经费投入,保证警示教育的正常开展。
三要完善检查考核、激励约束机制。警示教育地位突出、作用重要,必须有检查考核和激励约束。应把警示教育纳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年度检查考核范畴,并根据年度警示教育计划设置具体的检查考核指标。对于成功的警示教育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并大力推介。对于在警示教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应采取精神与物质相结合的方式予以鼓励。对于忽视警示教育工作甚至放弃警示教育工作的,也应加强督促,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批评并限期改正。
(作者系中共湖南省纪委常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