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三项硬措施为企业(项目)“输液”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东安县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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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全县新型工业化建设,优化全县经济发展环境,东安县采取三项硬措施为企业(项目)“输液”,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
该县规定,除安全生产和环境监测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到企业(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擅自对企业(项目)收费、罚款,违者所收取的各项费用必须全额上缴县财政,并对责任人进行党政纪处分。其次,实行“绿色通行证”制度。凡持有“东安县重点工业企业(项目)车辆运输绿色通行证”的车辆(大车整车重量不能超过40吨),交警、运管、路政等单位和部门一律只纠章,不准扣车、不准扣证、不准罚款,违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县重点工业企业(项目)必须雇请牌、证、照齐全的车辆运输原材料和产品,不准对“绿色通行证”进行转让、租借。此外,今年还将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和服务管理部门要经常深入企业(项目),为企业(项目)排忧解难,积极为企业(项目)解决安全生产、融资、周边环境纠纷整治等实际问题,开展优质服务,确保企业增产增收。截至目前,该县已发放“绿色通行证”47份,为企业(项目)解决实际问题19个,整治投资环境2次,处分违纪党员干部3人。(蒋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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