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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六项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人、事、钱"进行双重监管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道县纪委

    今年以来,为有效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道县始终不断探索工程建设项目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采取六项制度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重要风险点 “人”( 建设项目的负责人)、“事”(建设项目运行的各个环节)、“钱”(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双重监管,为项目的建设上“双保险”。

    一是通过廉政谈话制度和行政问责制度监管“人”。该县在建设项目初期,主管项目建设县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人员共同与项目的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设立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随时跟踪监督,如发现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职权干涉工程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立即实行行政问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是建立双合同制和双监理制度监管“事”。在建设项目运行的各个环节,实行“双合同”制,要求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与承包方在签订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书》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强化廉政责任意识。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一方面由施工监理负责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的监理;另一方面,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工程的招投标、合同签订、主要条款变更、大宗材料采购、工程款拨付、决算审计、工程验收等重要活动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廉政监理。
    三是建立投资评审制度和决算审计制度监管“钱”。该县为提高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所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峻工后,必须经过财政部门投资评审和审计部门的决算审计,才能按照最低金额结算。(蒋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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