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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以“创先争优”为契机切实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5-24 15:19 来源:长沙县纪委

 

长沙县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党员当先锋、支部作堡垒、进军二十强”为主线,以推进“三带三化三先锋”为重点,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目标,在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创优争先工作中突出抓好五个重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实际,确定主题;分类指导,设计载体;改进方式,健全机制;依靠群众,搞好延伸。
同时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着重抓好四个项的工作:一是加强廉政教育。以乡镇领导班子、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领导班子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贯穿于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管理的全过程,加强农村廉政文化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乡村文化场所,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宣传。
二是扩大基层民主。进一步深化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农村基层党务公开等工作,对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要抓住典型,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着眼于管好“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同时在广泛推行勤廉双述的基础上,逐步将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承诺等党内监督制度向村一级延伸。着眼于管好“权”,凡是重大决策和热点、难点问题,如集体资产处置、建设资金使用等事项,都要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着眼于管好“钱”,加强民主理财,严格开支审批,规范报账程序,使村级财物管理做到严格规范、公开透明、运转协调。加强对农村财务的审计,落实审计责任,严肃责任追究,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办理农民群众信访举报事项,对实名举报或线索比较具体的举报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研究农村基层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突出办案重点,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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