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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抓特色抓亮点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5-25 14:5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不断改进考核工作,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勤廉为民’工程,创新药品‘三统一’模式……”5月11日,笔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了解到,该区在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着重在思路方法上求新、在开拓创新上求真、在深化落实上求实,培育了亮点,突出了特色。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这三个关键环节抓落实,深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自治区纪委注重工作创新,改进考核办法,在考核中增加社会问卷调查环节,委托统计部门开展问卷调查,并将结果量化后按50%的比例计入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成绩,增加群众评价的比重,增强了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广泛性和群众性。

 

  找准风险,才能远离风险。宁夏通过总结自治区工商局的做法,借鉴区内外成功经验,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采取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总结规范、深入推进等步骤,紧紧围绕审批权、执法权等权力的行使,动员干部职工人人查找风险,人人公开风险,人人制定措施,人人参与监督,教育党员干部自觉识别风险、远离风险。健全内控机制,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基本形成以积极预防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防控机制,促进了各项业务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009年以来,自治区立足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创新工作载体和抓手,在全区农村实施“勤廉为民”工程。通过自治区、市、县和县、乡、村两个“三级联动”,开展以“廉政责任落实好、方针政策执行好、为民服务措施好、基层民主建设好、干部勤廉作风好”为目标要求的“五好”乡镇、村创建活动和“勤廉为民”工程先进县(市、区)创建活动,使农村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作风明显改进,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进一步保障,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统一招标、统一价格、统一配送。这是宁夏为切实解决群众“看病贵”难题,开展的药品“三统一”改革。这一改革的推行,使城市社区、乡村医疗机构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低48.76%,市、县医疗机构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40.68%,三级医疗机构中标药品价格平均降幅为32.69%。同时,自治区加大对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药品“三统一”规定的中卫、石嘴山市卫生局负责人给予免职处理,对4家药品配送率不达标的企业给予罚款处理,有效遏制了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有力推动了全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让人民群众切实得到了实惠。

 

  自治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中,同样是特色和亮点工作频现。银川市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实行问责,注重查处“三不”(职级不高,但影响较大;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事情不大,但反映强烈)案件。石嘴山市开通人民议政网,群众通过网络参与民主监督,拓展了监督渠道。固原市充分发挥农村党风廉政教育服务信息平台作用,创办党风廉政手机报,进一步增强了教育服务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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