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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围绕“四化”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国家预防腐败局

 

    为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下发了《关于对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的通知》,将经济管理中的项目化管理理念引入惩防体系建设,按照“工作项目化、目标责任化、管理过程化、考评科学化”的总体思路,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创新发展。

 

  一是工作项目化。要求各乡镇、各部门针对当前本单位、本系统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环节以及上级明确部署的重点工作,每年选择1-3项拟列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点项目,并提出项目实施的具体举措和预期目标,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填写重点项目申报表上报区纪委。区纪委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立项并予以公布。

 

  二是目标责任化。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每个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具体负责项目方案制定、责任分解、项目实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总结报告等工作,按照项目工作流程和阶段性目标,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在区纪委内部也实行项目“内分”,建立区纪委常委、室主任挂钩联系制度,按照内设科室的工作职能,确定联系项目。联系人负责对联系单位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联系单位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项目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协调解决。

 

  三是管理过程化。区纪委建立以申报、实施、检查、评估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化管理工作台帐,逐项进行过程化管理。凡纳入年度惩防体系重点项目,牵头单位根据要求,每季度向区纪委报送项目进展情况,区纪委在加强督查指导的基础上,每季度下发一次督查通报。每半年召开一次项目推进工作会,总结交流好的做法和经验,协调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考评科学化。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将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出台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年底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推进、落实及成效等进行全面综合评估,并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进行评优评先。

 

  

 

  (据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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