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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召开第四届特邀监督员聘任工作会议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5-26 15:17 来源:湘警网
 
 
 
 
    5月25日,省公安厅召开第四届特邀监督员聘任工作会议。3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知名人士、资深人士受聘担任湖南省公安厅第四届特邀监督员。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阳红光同志主持会议并宣读了《关于聘请第四届特邀监督员的通知》,公安厅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谭和平同志介绍了近年来全省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对《湖南省公安厅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进行了简要说明,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胡旭曦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兼政治部主任杜亚玲同志和公安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胡旭曦同志对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要深刻把握开展特邀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特邀监督员制度,开辟了一条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和监督公安工作的重要途径,形成了一个群众愿望和利益诉求的有效表达机制。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特邀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不可替代的社会作用,有力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的综合评价逐年上升。实践表明,要最大限度密切警民关系、杜绝民警违规违纪问题、提升公安队伍形象,既要不断加强“内科手术”,健全机制,堵塞漏洞,又要同步强化“外科手术”,整合社会资源,提升监督层次,让民警的言行举止时刻处于社会公众监督之下。特邀监督员作为社会各界的代表人物,能够从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反映来自社会不同群体、不同阶层群众的愿望和诉求,在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通过特邀监督员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对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与批评,对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可以起到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二是要积极为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把特邀监督员工作融入到当前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去,要以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特邀监督员工作的主要内容,把特邀监督员监督与群众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工作体系,提高监督工作效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明确职责任务,畅通信息渠道,细化工作流程,狠抓措施落实;要多组织特邀监督员参加明察暗访、内研外调等活动,按程序参与有关公安中心工作,进一步丰富监督内容。要建立快捷高效的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及时向特邀监督员通报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展情况,提供有关公安工作的简报、文件等相关资料,为特邀监督员全面掌握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创造必要条件。三是要养成自觉接受特邀监督员监督的工作习惯。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对特邀监督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诚恳地接受,积极落实整改,并将情况及时向特邀监督员反馈。对特邀监督员反映、转递的检举、控告,要依法依纪查处。对不尊重、不支持特邀监督员工作,特别是对阻碍干扰特邀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或打击报复特邀监督员,要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的法纪、警纪责任。
  胡旭曦同志希望特邀监督员积极履职尽责,在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特邀监督员既要加强对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勤政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洁勤政;又要紧紧围绕端正执法思想、遵守警纪警规、侦破重大案件,以及当前集中开展的公安民警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开展针对性监督,促进工作正规化;还要对各级公安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情况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正确行使监督权力。二是发挥参谋咨询作用。特邀监督员要发挥自身的特殊专业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既从理论上、制度上和政策上加强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又着重从贯彻落实各项警纪警规、各项从严治警措施,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发挥特邀监督员的“参谋”、“智囊”作用,为公安机关加强和改进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出主意、想办法,尤其是多提一些有利于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长远发展的建设性意见,使我们制定的政策、出台的措施更加切合实际、更能体现群众意愿。三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广泛收集、征求群众意见,及时向公安机关反馈。对收集掌握的重要案件线索、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重大问题、民警违法违纪的突出现象等,随时向省公安厅和当地公安机关反映;对老百姓反映需要改进的交通、消防、户籍、出入境管理等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可向省厅反映通报,也可直接通报有关警种。同时,对公安机关采取的改进措施、整改取得的成效,也要及时向人民群众特别是当事人反馈,以取得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四是发挥宣传引导作用。要广泛宣传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保持治安大局平稳作出的艰辛努力,宣传公安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铁腕治警采取的超常举措和取得的重大成效,宣传公安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英雄事迹,增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公安工作和公安民警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警爱民、民拥警、警民和谐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对一些不良言论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加以引导,做好解释化解工作。
  谭和平同志通报了近年来全省公安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情况。一是坚持治警先治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自我革命”。省公安厅坚持严下先严上,在警车治理专项行动中、公安湘0专段号牌专项治理中,省厅机关严在前、干在前,带头封存、依法处理65台违规车辆,注销144台公安湘0专段号牌车辆牌号;公安厅党委带头取消党委成员专用越野车,带头实行“阳光接待”。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问责,2009年,全省公安机关有57名领导干部因队伍管理失职受到纪律处分。二是坚持从严查处,以铁的纪律执行铁的警纪警规。坚持严下先严上,对厅机关民警违法违纪,从不护短,2009年,共查处公安厅机关民警违法违纪5起10人;去年下半年以来,公安厅机关抽派50名民警赴14个市州暗访民警违规使用警车、违反五条禁令、违规执法办案等情况,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暗访督查组敢于碰硬,去年以来,全省查处违反各类警纪警规案件167起185人。三是坚持民意导向,强力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整肃驾证考风,对一批违法违纪民警予以党纪政纪法纪处分;深入开展监管场所专项审计,解决了多年来一些监管场所克扣给养费、物价虚高、乱收费、滥发福利等问题;扎实开展“五个严禁”“六个严禁”专项治理活动,全省查处公安民警违禁案件89起114人;集中整治非法使用违规车辆,摸排、封存各类违规车辆2555辆;全面停用公安湘0专段号牌,全省3824副公安湘0专段号牌全部停用、换牌;集中整治公安民警及其亲属参与经营娱乐休闲场所,全省447名公安民警及其亲属主动退出参与经营435家娱乐休闲场所。四是坚持源头治理,建立从严治警长效机制。强力推进了精细化管理考核,出台了《警务工作正规化指南》,把精细化、正规化建设的要求落实到公安执法执勤、队伍管理之中,加强养成教育;选取近年公安民警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拍摄了警示教育专题片《触规的代价》,对全省公安机关确定320名违反“六个严禁”的民警进行重点帮扶。制定了《湖南省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省公安厅补助市县公安机关经费装备审计监督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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