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出台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6-01 09:49
来源:湖南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分享

为提升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强化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效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了《湖南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适用于省内范围从事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市、州行政主管部门。
《办法》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考核方式、考核制度和考核评定等做了详细的规定。绩效考核工作采取:“动态考核、年终总评”的方式,实行黄牌和红牌警示制度,考核评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考核结果将以通报形式公布,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的,省住房和城乡住建厅将向其所在市州人民政府及其监察部门进行通报。受到黄牌、红牌警示的市州主管部门,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受到红牌警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接受约谈。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