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6-01 10:02
来源:省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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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组
制度建设带有全局性、根本性,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具有治本功能。近年来,我们在省社党组、理事会的领导下,适应新情况、新形势,着重抓制度建设,坚持基础性制度建设与重点制度建设相结合原则,坚持制度建设实用有效原则,并在落实上狠下功夫,为促进我省供销合作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主要做法是:
一、抓基础性制度建设,规范党员干部的基本从业行为
基础性制度是制度建设的根本,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们在基础性制度建设方面做出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09年,我社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确定了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保持惩治腐败力度等工作任务和措施,并着重在基础性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做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自身基础性管理工作制度,明确职能界定,完善工作规则,理清职责分工,规范业务流程,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责任追究。二是健全了党委(党组)会、办公会、工作例会、董事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各种会议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和规划,规范了工作秩序。三是严格了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各类台账,完善物资采购、登记、入库、领用、盘点、核销等制度,健全了投资、担保审批制度,严格了财务报销等制度。四是建立了关键岗位权力制衡制度,认真落实了岗位责任制。据不完全统计,《实施办法》出台以来,省社直属系统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共344项,达160多万字。这些基础性管理制度做到了在制度设计上求真,制度建设上系统,制度执行上实用,在省纪委组织的检查考核中受到了好评。
二、抓重点领域制度建设,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重点领域历来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为搞好对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我们着重抓好了项目制度建设、社属企业出资人制度建设和基建制度建设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抓“新网工程”项目制度建设,规范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和使用行为。近年来,随着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和支持,通过供销社系统各项服务“三农”的工作大力推进,供销社的外部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各方面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大大增强。为用好项目资金,省社研究制定了《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省社负责申报、立项、审批的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增强资金分配和使用的科学性、公正性,提高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和使用效率。根据《办法》要求,省社成立了由省社领导和业务、财务、纪检监察等处室负责人组成的“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重点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新网工程”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去年,我们组织力量对5个 “新网工程” 重点项目开展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各项目资金使用均较为规范,对个别环节要求不够严格的地方,我们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立即纠正。2009年4月全国总社“新网工程”专项资金检查组来我社检查指导工作,对我省“新网工程”项目建设及中央财政专项贴息资金管理和使用给予了高度评价。今年3月,省社又专门派出调研小组,针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申报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加强了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和绩效考评工作。严格的制度和督查,保证了项目资金的规范运用。
二是抓社属企业出资人制度建设,规范对企业的管理行为。为了规范对供销合作社出资企业的管理,省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出资企业规范管理的意见》,对社有企业的组织、经营、管理作出了详实具体的规定,针对性、操作性强,对规范企业行为、堵塞企业经营管理漏洞、推进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根据《意见》要求,省社又制定了委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委派会计管理办法和委派会计人员目标考核办法;完成了省社直属企业资产情况的全面调查;协助、配合省社直属有关单位完成了股份转让、变更和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工作;加强了省社直属单位、参控股公司产权档案的规范管理;加强了省社直属单位和参股控股公司资产和股权监管力度,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理清了与省社直属单位、参控股公司往来账目,加大了债权的清理回收力度。现在,省社对各直属单位管理均能做到有章可循,依规办事,社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
三是抓基建领域制度建设,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最近几年是我省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征地拆迁、基础设施建设非常集中,投入财力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了杜绝基建工程中发生腐败现象,我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重源头预防,做到关口前移。省社和各直属单位先后制定了《工程材料价格和质量签证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违规签证处罚规定》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并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同时,省社多次在相关会议上强调在工程项目建设中要始终注重把住“五个环节”:把住项目招标环节,监督招标全过程,防止串标、围标、泄露标底和其它违规现象的发生;把住项目预算环节,参与审核项目预算,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控制工程投资把好关,除做好主体工程项目审核外,还要审核地建、装修与安装材料、记件的单价,纠正虚高要价和胡乱要价;把住项目变更环节,监督变更理由是否充分,变更收费是否合理,变更程序是否规范,有效防止借变更之名降低工程质量或抬高工程成本而套取工程利润的行为;把住项目验收环节,监督验收过程是否合理合法;搞好结算审计,对审计项目做到情况不明的不审,只听说的不审,每个项目均要到现场落实。这些制度的逐步完善和严格执行,工作程序更清晰了,管理更规范了。到目前为止,没有发现省社直属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在基建工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较为成功地构筑了在基建工程领域中抵御腐败的“防火墙”。
三、抓强化检查考核与审计监督,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制度建设重在抓落实,否则,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纸空文,形同虚设。我们以坚决的态度,强化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一是通过一年一度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来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为推动省社直属系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近年来,省社组织力量对直属系统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检查考核建立健全制度和落实执行制度的情况。一般事先发出检查考核方案,部署检查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计分;然后分期分批对直属系统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评选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成绩与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与领导干部的评先评优挂钩,逐步形成了一种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二是通过坚持审计监督来确保制度的贯彻落实。近几年,我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财经政策执行权和廉政建设的审计监督,坚持将审计与审廉相结合、审计与落实整改相结合、全面审计与重点审计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审计质量,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深化了审计监督力度。省社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年度经营审计等全面审计和基建工程、财政性资金等专项审计工作,发现纠正了部分违规问题,对数名直属单位法人代表因决策失误或管理不善而导致单位经济下滑给予了相应的组织处理。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增强了监督的超前性和有效性,维护了单位经营有序进行和社有资产的安全,促进了各项制度的全面落实,收到了良好的效益。
以上是我们通过制度建设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一些做法,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验和探索。今后,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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