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资兴“四项制度”打造廉洁村干部队伍

编辑:高蓝 发表时间:2010-06-01 15:18 来源:资兴市纪委调研法规室

 

资兴市在全面推行村干部职业化的基础上,在农村基层大力推行经济责任审计等“四项制度”,打造了一支清正廉洁、纪律过硬、团结务实的村干部队伍,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推行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资兴市党务公开实施细则》、《资兴党务公开考核办法》等制度,明确了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时限等。各村成立了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分管领导和专干;设立了公开工作办公室,配备了1-2名工作人员;从离职村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中聘请了305名党务公开监督员。通过推行党务公开,有效地落实了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村级干部阳光从政、廉洁从政。
二是推行“双述双评一档案”制度。“双述”,即乡镇每年组织村干部述职、述廉;“双评”,即由乡镇党委根据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村干部进行年终考评,年中组织农村群众代表对村干部开展作风评议,“双评”结果要在本村公布,并报市作风办备案;“一档案”,即乡镇对每个村干部建立“廉政档案”,记录平时廉洁从政情况。“双述双评”结果和平时廉洁从政情况与村干部使用、工资待遇直接挂钩,不合格的责令辞职,是党员的还将按党内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是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经济联合会班子成员以及村会计任期届满或离任的,在乡镇纪委的指导下,由乡镇经管站和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群众关注的村级财务、主要建设工程或其他重大事项实行专项审计制度,并将审计结果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是推行诫勉和任职回避制度。对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履职不到位、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宗派思想严重,经教育仍不悔改的或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到或超过20%的,予以诫勉,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和所有奖励。同时,为避免支村两委班子家庭化,规定凡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个村同时担任村专职干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